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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蒙古晟通药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布
1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内蒙古晟通药业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相对人类型
企业(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行政相对人(自然人)姓名
行政相对人(自然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自然人)证件号码
企业证照类型
联系电话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吊销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类型具体内容
处罚种类
具体的处罚种类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金额(万元)
停产时长
遭暂扣或者吊销的许可文件名称
具体的许可文件名称
遭暂扣或者吊销的许可文件编号
遭暂扣或者吊销的执照名称
遭暂扣或者吊销的执照编号
遭吊销的许可证所涉审批项目
具体的许可证所涉审批项目
*处罚依据/吊销依据
其它处罚依据/吊销依据具体内容
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吊销事由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吊销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截止期
*公示日期
公示期限
公示截止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吊销机关
*处罚机关/吊销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
非自然人
内蒙古晟通药业有限公司
91150291318575007M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
13354726267
内蒙古晟通药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销售中药饮片案
(内)药监药罚〔2020〕48号
违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
罚款,责令停业停业整顿;对法定代表人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72.5
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处以72.5万元罚款,责令停业停业整顿;对法定代表人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内蒙古晟通药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恒洞金(消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20/11/12
2020/11/12
2020/11/
5年
2025/11/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11150000MB1519736M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11150000MB151973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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