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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9期)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9期)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7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8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9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0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3期)涉及我市8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合肥嘻哈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阿里小妹牌黑米炖蛋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阿里小妹牌黑米炖蛋糕,抽样编号:SC20320000280636268,生产日期:2020年8月1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
(二)2020年09月17日,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报告并对经营单位云龙区安瑞食品商行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共购进不合格产品1批次共40箱,货值1680元,销售2箱(用于抽样),库存0箱。
(三)该企业因销量不佳等原因,未销售不合格食品,产品在抽检告知前已退回至生产方。
(四)经排查,上述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法合规的产品,下一步将停止销售该产品彻底消除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二、朱勇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莲藕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莲藕;抽样编号:SC20320000281430965;购进日期:2020-05-19。不合格项目: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二)2020年6月23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报告并对该经营户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该经营户共购进涉案批次莲藕4kg,货值40元,已全部售出,无库存。
(三)该经营户依法主动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经排查,上述产品不合格原因是,源头产品质量不合格。目前,该经营户已加强进货查验义务的履行,确保食品安全以及不合格食品的溯源处置。
三、贾汪区大吴友客隆购物中心经营的康泽源咪Q包虾味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康泽源咪Q包虾味条,抽样编号:GC20320000281430787,生产日期:2020-08-24,规格型号:240克(内含30包)/袋,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
(二)徐州贾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员于10月15日送达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批次为2020-08-24康泽源咪Q包虾味条共采购80袋,货值792元;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检12袋)。(三)该单位依法主动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经排查,发现产品不合格原因:一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因操作不规范,过程不控制不严格所致;二是在产品运输储存过程中,未严格按照产品储存条件要求进行储存所致。目前该公司已加强人员培训,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恒洞金(消息,并严格按照产品储存要求储存和销售食品,确保食品安全。
四、徐州经济开发区吕岗粮油干货批发店(吕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鲜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鲜鸡蛋;抽样编号:PJ20000000005130728;购进日期:2020-04-26。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2020年6月1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经营户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该经营户于2020年4月26日购进涉案批次鲜鸡蛋30筐(30斤/筐),总货值2584元,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经营户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经排查,上述产品不合格原因是,涉案鲜鸡蛋为上游供货商从农户处直接收购,再提供给该经营户,为源头产品质量不合格。目前,该经营户已终止与涉案批次鸡蛋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下一步将依法加强进货查验义务的履行,确保食品安全。
五、睢宁县大自然水厂生产蘇冰桶装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蘇冰桶装饮用纯净水;抽样单编号:GC20320000281430740;生产日期:2020年8月20日;规格型号:15L/桶。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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