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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关缉违字〔2020〕0069号龙州昌龙贸易有限公司
水关缉违字〔2020〕0069号龙州昌龙贸易有限公司
填表时间:2020年12月19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水关缉违字〔2020〕0069号
执法依据
广西昌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2020年4月16日企业名称变更,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海关变更登记,恒洞金(消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项之规定
案件名称
2020.11.4龙州昌龙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逾期未办理变更海关备案手续违规案
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
公司名称:龙州昌龙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423785225508B(1-1)
法定代表人:黄芮
违法事实和理由
2020年11月4日,水口海关综合业务科工作人员在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对当事人广西昌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时,发现当事人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和海关备案信息不一致。经调查查明,该公司于2006年3月20日注册成立,2008年12月8日该公司在水口海关备案登记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2013年8月23日,该公司在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法定代表人和经营场所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原登记的“陈津文”变更为“林志光”,经营场所由原登记的“龙州镇城北路3-6号”变更为“龙州县龙州镇兴仁街9号”,2015年3月20日,该公司在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法定代表人和经营场所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原登记的“林志光”变更为“黄芮”,经营场所由原登记的“龙州县龙州镇兴仁街9号”变更为“龙州县彬桥乡安镇村板旧屯040号”,2020年4月16日,该公司在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由原登记的企业名称“龙州昌龙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西昌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至今未到水口海关办理备案变更登记。
处罚结果
对广西昌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救济渠道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南宁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信息
上述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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