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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审理一起“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 13名头目、骨干获刑
3月20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该传销组织假借“精准扶贫”、“民族资产解冻”等名义开展诈骗活动,13名被告人非法成立、参与景仙基金会、福民慈善基金会,以扶民扶贫为由,以解冻民族资产为由,引诱被害人缴纳费用,骗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2018年3月,被告人袁某仙伙同田某祥、陶某波、申某坡等人预谋后,在山东省海阳市非法成立“中国扶民景仙基金会”(以下简称景仙基金会),由袁某仙担任会长,总部设副会长、指挥长、秘书长、财务部、统计部、政宣部、督察部、办公室、党委、人事部、开发部、文艺部、后勤部等部门。
景仙基金会利用伪造的国务院、国际梅花协会、中国人民银行的机关文件,假借“精准扶贫”的名义,搭建微信群发展下线团队、裂变式传播,在全国范围内招募大量会员。以国家将发放巨额扶贫款项为由骗取广大群众信任后,让每名会员交纳50元“转账费”或3元“大数据费”。
景仙基金会总部以下设团队,每1000名会员为一个大组,每100名会员为一个小组。每个小组设小组长和统计,每个大组设大组长和统计,由小组统计收取本小组费用后,上交给大组统计,大组统计收取后上交给团队统计,各团队收取费用后交给财务部长申某坡,后申某坡转交给会长袁某仙。截止2019年3月31日,已查明景仙基金会会员人数达69070人。
2018年4月,同案犯吴某丛、王某梅(均另案处理)等人经合谋后,成立“福民慈善基金会第八集团军”,按照部队建制,下设军、师、团、群。每级设财务部、统计部、政宣部、督察部等部门,该犯罪团伙利用伪造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际梅花协会等机关文件,假借“精准扶贫”、“实现中产阶级”、“中国梦”等名义,搭建微信群发展下线团队、裂变式传播,在全国范围内招募大量会员。
虚构国家正在解冻历史遗留的巨额民族资产的事实,以国家将拟用解冻的资金向民众发放巨额扶贫款项为幌子,骗取广大群众信任后,让每名会员交纳2+1元的“入会费”;8+1元的“中非一带一路福利+股权费”;10+1元的“账户备案保护费”;12+1元的陈立夫、刘少同民国老人项目即“转账、分房子费用”10+1、50+1、100+1元的“网络股权费”等近二十余个收费项目。
截止目前已查明被骗群众近15万人,缴费次数近八十余万次。被告人刘某轩担任第八集团军下属第三军军长,被告人马某江于2018年5月任第三军二师政委,同年10月28日担任第三军副军长。经统计第八集团军第三军共计收款1338223.52元,其中马某江参与金额为504737.9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仙、陶某波、田某祥、申某坡、孙某贵、刘某轩、孙某梅、任某国、马某江、史某香、江某青、贾某平、孙某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成立、参与景仙基金会,以扶民扶贫为由,引诱被害人缴纳费用,骗取财物;被告人刘某轩、马某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参与福民慈善基金会,以解冻民族资产为由,引诱被害人缴纳费用,骗取财物,各被告人犯罪数额均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袁某仙、田某祥、陶某波等13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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