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军事直击
最新新闻事件: 珠海天一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_百姓八卦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2月9日,青岛海关网站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关于珠海天一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违规案的处罚决定(黄关缉违字〔2019〕0258号)》。
2019年9月3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其中第3项货物为自动喂料包装机,申报货值138000美元,报关单号为425820190000811965。经查,融易资讯网,第3项货物实际价格为13800美元,与申报不符。
黄关缉违字〔2019〕0258号
海关注册编码:4404162444
当事人:珠海天一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影响了海关监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宁葵
予以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
以上行为有(一)报关单及项下合同、箱单、发票等单据;(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三)收汇回单;(四)情况说明、查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青岛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洲银桦路8号1203房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皮盼资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皮盼资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皮盼资讯网,http://www.08654.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