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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立法属中央事权_百姓八卦
国安立法属中央事权林郑月娥深信全国人大常委会稍后制定的全国性法律,不会影响港人应享的权利和自由。 香港文汇报记者 摄香港揽炒派昨日抹黑港区国安法,声称中央政府「僭越」权力,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在声明中表示,国家安全立法属中央事权,是无可置疑的。对世界上任何国家来说,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林郑月娥指出,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决定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将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宪法和基本法有关国家安全的制度和机制。她强调,《决定》没有修改基本法,也没有取代或排斥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宪制责任和法律义务。换句话说,香港特别行政区仍有尽早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法责任。林郑月娥表示,留意到《决定》针对的只是那些分裂国家、颠覆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区事务的活动,严重触碰「一国」原则的底线,破坏中央和特区的关系、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及挑战中央权力和基本法的权威。全国人大审议作出《决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维护香港繁荣稳定,从而更好地保障香港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和自由。她深信全国人大常委会稍后制定的全国性法律,旨在切实有效防范和遏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并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港独」分子和暴力分子,不会影响港人应享的权利和自由。林郑月娥晚上回应记者时补充,这次中央是主动出手、主导立法工作,因为近月或者近年,香港已出现恐怖主义的苗头,加上很多外部势力不断干预香港的事务,凸显了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刻不容缓。虽然中央非常信任特区政府,但在目前形势下,身为行政长官,「我都不得不承认,在可见的将来,我看不见香港可以很顺利自行就第二十三条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行为和活动进行立法工作。」在这大前提下,加上维护国家安全有紧迫性和有重要性,故中央是在考量了不同方案后,才决定由全国人大审议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然后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并在香港特区公布实施。 ■香港文汇报记者 郑治祖|编辑:孙铭泽每日浏览更多新闻资讯 关注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官方头条号:大湾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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