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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副厅长携博士情妇疯狂敛财:帮科技公司拿下国家项目,干股兑现2000万;情妇判刑后拒缴财产被法院强执
在认识四川省科技厅原副厅长谭开林后,原本只是一个研究院工作人员的冯沁走上了“开挂”的人生。
她与谭开林一个在明,一个在背后,专门挖掘有潜力的科技公司,帮它们拿到国家的项目资金。
有意思的是,冯沁与谭开林选择的受贿方式不是直接拿钱,而是先拿公司股权,等待“猎物养肥”,科技公司拿到国家的项目和资金,在业内名声大噪获得新融资后,冯沁才开始收网,要求兑现股权,其中从一家公司就拿走2000万元。
近日,冯沁犯受贿罪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公开。记者注意到,其中一家名为成都林海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两位厅官的受贿案有关,多次靠类似手段获取国家的项目资金。
【1】女研究员与副厅长成情人后合伙“赚钱”
冯沁生于1967年,曾经是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工作人员、博士研究生。她的命运在2000年,也就是33岁那一年发生改变。
当时,作为四川省科技厅副厅长的谭开林来到南充开会,与冯沁相识。两年后,冯沁被借调到四川省科技厅工作后,二人的感情开始突飞猛进,在冯沁看来,这个年长自己15岁的男人,不仅会在生活上关心她,还会在学习、工作等各个方面帮助和支持她,两人逐渐发展成情人关系并且长期保持。
有了冯沁这个帮手,他们决定利用谭开林手里的权力搞钱。从此,冯沁走上了“开挂”的人生。记者检索天眼查发现,冯沁曾经在多家科技型公司担任股东和高管。
这背后隐藏着一个秘密。成为情人后的谭开林与冯沁达成共识,由冯沁在台前出面,谭开林在背后利用担任四川省科技厅领导的便利,帮助一些公司申报省厅和科技部项目并从中获利。
第一步是找到猎物。2004年至2006年,谭开林分管计划处的工作,计划处是四川省科技厅所有科技项目拨款的统筹部门,而且负责新产品和统筹型科技项目的受理审核和拨款额度计算,因此谭开林对向四川省科技厅申报的项目是否立项有决定作用。
2005年底,谭开林通过时任高新处处长的高某了解到,成都钟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顺公司”)正在申报太阳能光伏项目后,知道机会来了,他和冯沁商量介入这个项目的申报。
谭开林带着高某来到钟顺公司考察,借此为由将冯沁介绍给了钟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暗示他冯沁能够帮助钟顺公司向科技部成功申报项目,而且谭开林也会给予帮助和照顾。
其实谭开林和冯沁根本看不上此时的钟顺公司,谭开林直言“当时的钟顺公司不值钱”,他们没有直接要好处费,而是打算先把“猎物”养肥,一口气要走了钟顺公司20%的股份,想等钟顺公司做大后,再向钟顺公司兑现利益回报。
在谭开林的安排下,由冯沁和黄某达成一致,由钟顺公司“赠予”冯沁20%股份,冯沁想办法将该公司太阳能项目运作成科技部部属项目的合作模式。
冯沁自己并没有这个能力,一切还得仰仗她背后的谭开林。冯沁制作好相关的申报资料后,谭开林在四川省科技厅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保证审核通过。待项目上报科技部后,谭开林还邀请了时任省科技厅厅长坐镇专家会,代表地方政府表态支持该项目。最终,钟顺公司的太阳能光伏项目在专家会上获得通过。
就这样,在冯沁、谭开林二人的帮助下,钟顺公司得到了一系列的国家财政补助,甚至取得国家科技部“863项目”,并获得了1400万元的项目资金。
此后,钟顺公司开始名气大增,很多公司都冲着“863项目”与其谈合作,2009年11月左右,四川汉龙集团准备给钟顺公司投资3亿元。
时机终于到了,冯沁手中的股权也跟着水涨船高,她向钟顺公司法人黄某提出,要求税后2000万元买断她的股份。“谭开林和冯沁是一体的,我们做了2000万元的无本生意,按她名下的股份比例,也不该分这么多,如果不是冯沁身后有谭开林等关系,我们肯定也不会给她2000万元。”
黄某称,他们在2010年1月4日将2000万元转给了冯沁。
【2】借口买别墅“借走”500万
据统计,2005年至2012年期间,冯沁与谭开林(另案处理)共谋,利用谭开林担任四川省科技厅副厅长、巡视员的职务便利,通过安排、协调四川省科技厅等方式,为钟顺公司、成都林海电子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海公司”)、四川国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和公司”)申报国家科技项目提供帮助,由冯沁出面持有上述公司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待国家科技项目申报成功获取国家专项经费并进而实现公司价值增值以后,以退股、借款等名义索取巨大经济利益。冯沁以此方式收受和索要钟顺公司人民币2000万元、林海公司人民币580万元、国和公司人民币2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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