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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网络热点:哈多多商城《声明》之后仍然虚假宣传,淘宝背锅?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指出,“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另外,这种宣传方式同时也违反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声明已发,知错未改?
2020年4月初,有媒体指出哈多多相关产品存在虚假宣传现象,当月10日,哈多多方面很快做出反应,通过发表声明的方式宣布自己和相关虚假宣传行为毫无瓜葛。该《声明》指出,哈多多平台认可的宣传渠道只有四家,分别是“哈多多福利吧、哈多多mall、哈多多产品体验号”的微信公众号以及微信名称为“哈多多·娃哈哈产品素材号”的官方微信,除此之外无任何其他宣传渠道。
首先,我们看看这些产品都属于什么种类的产品,以“娃哈哈红曲米藜麦代餐饼干”为例,经查,该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0831011600796,生产厂家为上海利拉食品有限公司优拉食品分公司,品种明细为烘烤类糕点(烘糕类、其他类)。
了解完哈多多的模式,我们再来看看产品。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的要求,普通食品是不能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然而在哈多多商城销售的这些产品却被各种宣传材料进行了各种夸大的包装。
后 记
调查发现,在这篇《声明》发表后不久的当下,一些曾经在网络上标榜自己是“哈多多全国总运营”的微信号已处于“不存在”的状态,其他用户已无法对其进行搜索。
“陕西天安公司搞的所谓‘联合经营’是单方行为,与杭州双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冯建平董事长在当时强调:该公司的经营情况我们一无所知,我们怎么能贸然合作搞“联合经营”的骗人勾当?但无论如何,杭州双马还是被陕西天安给连累了,声誉也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损害。不知道这次与娃哈哈集团的合作,杭州双马公司又会收获怎样的回报?
而由哈多多商城展示的其他产品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夸大宣传并非个例,并非经销商个人行为。
据《三秦都市报》报道,2005年5月,一位姓赵的女士带着陕西天安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卫生许可证,购买了6件圣曲胶囊。因为陕西天安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保健食品的销售,而且手续齐全,销售部门就卖出了6件圣曲胶囊。考虑到圣曲胶囊还没有进入陕西市场,为给陕西天安公司提供销售便利,杭州双马公司出具了一份授权书:授权陕西天安公司在当地宣传、推广、销售圣曲胶囊。同时,杭州双马公司还提供了大批圣曲胶囊产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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