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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发布十大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中国食品报融媒体】(唐国芳)今年以来,为配合新冠疫情防控,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湖南省永州市市场监管从重、从速查处了十宗食品违法案件。
其中,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立案查处某小学食堂于5月8日向学生提供的中餐“平菇炒蛋”菜品中存在蚊虫等异物的行为。经调查核实,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60000元。
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对祁阳县某中学进行检查,发现桂某正在该校食堂三楼销售包子,当事人不能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调查核实,当事人自2020年4月13日开始到该中学食堂三楼36-37号窗口销售包子,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共计销售包子244967个,销售金额142090.86元。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4698.02元;2.处罚款人民币28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7498.02元。
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经查实,该校食堂使用的食品原料鸭肉,感官性状异常(肉眼可见霉变),数量:34.6kg,且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共进货100斤,已使用20几斤,进货价12元/斤,融易资讯网(ironge.com.cn)消息,货值金额1200元。2020年7月13日,该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食品原料,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永州市市场监管局统计,通过近半年以来对全市的各大场所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查处违反食品安全生产销售案件200余宗,典型案件10余宗,共处罚金额近100万元人民币,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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