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国内新闻
微商魔力show借杨幂宣传被起诉,背后的佰润集团什么来头.
网信视点 反传1线 今天
精彩内容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示了一份明星杨幂起诉微商魔力show的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杨幂以肖像权受到侵权为由起诉佰润(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润生物)。
据悉,2018年8月,杨幂方面工作人员发现佰润生物未经允许于其微信公众号上长期大量公开使用载有杨幂肖像、姓名及签名的图片、照片、剧照等作为广告物料,为其自身及其“魔力show”品牌产品进行商业广告宣传,并公然对外宣称杨幂系其品牌产品的代言人。同时,魔力show众多代理商亦于微信、淘宝及新浪微博等互联网平台上大量使用杨幂肖像推广魔力show。
随后,杨幂委托律师向佰润生物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道歉并赔偿等,佰润生物未予回复和处理。杨幂方面认为,作为影视演员、社会公众人物,其肖像具有较高商业价值,佰润生物未经授权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含有杨幂肖像、姓名及签名的图片、照片、剧照作为广告物进行商业宣传,严重侵害原告肖像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害杨幂肖像权的行为,支付侵权物资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公证费共计56200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对此,佰润生物辩称:1.佰润生物仅对魔力show、潮男品牌公众号存在的侵权行为负责,对品牌加盟商在微博、淘宝、朋友圈的侵权行为不负责,且微信公众号具有封闭性,侵权范围小,侵权时间短。2.佰润生物注册的“魔力show”和“潮男团队”商标本身不侵权,与之关联的其他公众号不存在侵权行为。3.佰润生物收到起诉状后立即主动撤销杨幂肖像,避免损失扩大。4.杨幂方面主张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合理合法依据。
最终,杨幂胜诉。佰润生物被判给付杨幂赔偿金160000元,维权支出的公证费2000元,并须在相关的两个微信公众号“魔力show品牌方”、“潮男集团魔力show企业”发表声明向杨幂赔礼道歉……
不过,网信君发现,在市场中,如今依然有不少魔力show经销商在使用有杨幂肖像内容的图片作为配图,图片中还载有“杨幂”“魔力show品牌代言人”等字样。
这是一家怎样的企业?
神秘的佰润集团
魔力show隶属于佰润集团,其旗下有三个公司:佰潤國際(香港)有限公司、佰润生物、南京永嘉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永嘉诚)。而南京永嘉诚又被称为佰润集团南京办事处,现今正在走简易注销程序,并专门新成立了佰润生物南京分公司。另外,佰润集团又被称为(香港)佰润(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个公司之中,佰潤國際(香港)有限公司成立最早(2014年3月28日)。一个月后,2014年4月24日,佰润生物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0元,法人代表为司蓉。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旗下注册商标有:O&H、欧赫、魔力、魔力show(商标无效)、白藜芦醇(商标无效)、潮男团队等。
据悉,魔力show品牌创始人为黄诚,1989年出生。2013年8月,当时还在一家香水公司做普通员工的黄诚,第一次从微信朋友圈买了2盒面膜自用,用后觉得产品不错,于是就分享给了他的朋友。没想到朋友用过之后,表示想要购买这款产品并且分享给更多的朋友。这让他发现了商机,于是开始进货,以微信渠道进行拓展。
(魔力show经销商发图称:不是为了炫富,只是想说,做魔力show真的很赚钱)
根据魔力show经销商戴某提供的2019年9月1日起执行的最新资料,网信君发现,魔力show三款产品代理制度各自均有6个级别。有意思的是,这6个级别均被按照“小单”、“大单”拆分为两个部分(各自3个级别)。
果冻、奶茶、胶原蛋白小单模式三个代理级别分别为:零售vip套餐、批发商、批发商,三款产品的最高拿货价(批发商级别)分别为:19500元、5200元、12600元。
果冻、奶茶、胶原蛋白大单模式三个代理级别分别为:大区总代、官方合伙人、ceo,三款产品的最高拿货价(ceo级别)分别为:88.8万元、78万元、114万元。
据悉,下级代理必须在上级那里拿货,上了一定的级别还必须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另外,根据政策,魔力show峰会期间,还可以享受半门槛拿货。
“我们虽然是传统微商模式,买货卖货,但是我们圈层还有运营,绝对跟传统微商不一样。”一名自称魔力show股东的刘莹说,公司具有强大的明星流量背书,拥有几百位明星推广,每个月公司会在不同城市举办峰会,并会邀请不同的明星,比如景甜、杨幂、韩国的Rain、香港TVB黄翠如、唐诗咏前等来助阵。
经销商张某表示,做魔力show,不仅可以零售赚钱,招商也很赚钱。
除了根据拿货价不同赚钱差价的传统微商模式,魔力show三款产品各自还分别有一套返利制度。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皮盼资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皮盼资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皮盼资讯网,http://www.08654.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