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明星娱乐
斑消宝遭消费者质疑:使用后毁容无人受理,踢皮球拉黑经销商!!
近日,有消费者张女士跟本网反映使用广州斑消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斑消宝公司”)的产品之后的第二天皮肤出现了过敏严重的情况,多次跟公司反映无果。
据了解,斑消宝公司于2018年8月成立,主要负责亚太地区功效型护肤品市场的销售业务,所销售的美白祛斑产品是由广州协和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研发。
那么,斑消宝究竟是一款什么样的产品呢?为何消费者使用后会出现过敏呢?是否违法我国相关法律呢?
张女士跟本网反映,今年8月底她购买了斑消宝产品,使用第二天皮肤就过敏,去医院检查之后才发现皮肤基底层受损,于是张女士在医院打吊针以及喝中药缓解皮肤过敏都未能见好,于是张女士联系到了自己的领导刘姐,刘姐主动跟斑消宝公司领导反映了情况,但公司对此没有给出任何意见,甚至不闻不问,时至今日已有4个月,张女士的脸颊始终是红肿的状态。
由于张女士也是开美容店,使用了斑消宝之后的她,一直呆在家里不敢见客户,身体健康受损与工作节奏被打乱的张女士非常无奈。
据刘姐表示,得知张女士使用产品后过敏的现象,令她也非常意外,她多次跟卖给自己产品的骆某华沟通,骆某华帮刘姐介绍了斑消宝公司董事长弟弟张帅,张帅则表示让张女士自己去检测产品质量问题,于是推给了孙女士,但是孙女士并不是公司内部的领导,而是一位经销商,之后也没了结果。
据了解,刘姐与张女士多次反复找公司协商,经销商骆某华多次给斑消宝领导打电话之后,斑消宝公司不仅将经销商电话屏蔽,微信还被拉进黑名单。
面对斑消宝公司领导的推诿,下面经销商反映情况被拒,消费者售后无保障,产品质量问题等情况出现又得不到解决,该怎么办呢?
相关律师表示,消费者购买使用后,化妆品导致了皮肤过敏,这种情况下,商家理应给消费者退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因购买、使用商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因此,当梁小姐购买的化妆品引发皮肤过敏后,她有权利要求商家退货、赔偿损失。
“消费者一旦碰到化妆品导致皮肤问题需要维权,而商家拒绝承认是其所售产品的缘故时,消费者就需要提供医生的诊断证明;如对化妆品质量存疑,则需在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因此,维权的关键是寻找证据,对于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或者接受美容服务后,因化妆品过敏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据的收集和保留非常重要。”律师表示道。
张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例,据澎湃新闻报道,今年12月初,用了不到三个月,山东潍坊刘丽(化名)称脸部开始陆续出现黑斑且面部干瘪紧缩,刘丽说,一套产品还没用完,“美白变毁容”,她质疑该产品号称美白祛斑的功能存在虚假宣传。
刘丽称,在这期间,她曾多次向产品代理商反映自己的面部情况,寻求解决方法,但对方以“这是正常的排毒反应”为由,让她继续使用斑消宝产品。她曾就脸部问题前往县人民医院就诊,她表示,县人民医院的医生就诊意见为立即停用该产品,暂时不要使用任何护肤品。
据了解,一套斑消宝美容祛斑产品中包含四件产品,分别是斑消宝皙欧美白祛斑霜、斑消宝玻尿酸补水修护原液、斑小将医用冷敷贴、斑消宝雪肌靓肤精华液。刘丽说,号称斑消宝美容指导的建议,四件产品分早晚搭配不同产品使用,祛斑美白的效果更佳。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发现,该款产品批准文号为国妆特字G20180036。在该产品备注一栏显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未组织对本产品功效进行审核,本批件不作为对产品所称功效的认可。此外,“斑消宝雪肌靓肤精华液”宣传可以美白去黄祛痘印,肤色抗氧化,“哪里有斑涂哪里”。最后查询发现,上述产品所获批号表明其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皮盼资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皮盼资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皮盼资讯网,http://www.08654.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