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2)
时间:2019-11-30 10:4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新闻网 点击: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推进监督制度改革,初步形成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体框架。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需要长期坚持、不断巩固、深化发展。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依靠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依靠的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依靠的是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卓著成效。国家治理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这个系统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紧紧抓住坚持党的领导这个“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个“魂”,深刻把握党中央精心设计自我监督为主体制的政治考量和政治内涵,从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不断强化党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首要强化政治监督。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最关键最紧要的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是党中央对我们在大政方针上的引领、在思想理论层面的要求,三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最终都要落实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上。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守住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加强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聚焦政治原则、政治生态、政治担当,着力检查强化思想武装、贯彻党章宪法、执行大政方针、遵守政治纪律、履行政治责任、行使公共权力等情况,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全党团结统一。 (三)坚持推进监督全面覆盖。监督全面覆盖是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重要体现。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巡视、派驻“两个全覆盖”,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全覆盖;从党的十九大后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国家监察范围,到逐步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格局;从大力推动“有形覆盖”,再到走向“有效覆盖”,填补了从好党员到“阶下囚”、从好的公职人员到“阶下囚”两个方面监督的空白,党和国家监督工作逐步延伸到每个领域、每个角落。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进一步做实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不断释放全面从严、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 (四)坚持压实党委纪委责任。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失责必须追究。把领导的权力和监督的责任对应起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实践和理论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纪委负监督责任,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正是依靠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通过监督检查、约谈提醒、述职述廉、追责问责等方式,持续强化“两个责任”,并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才取得了管党治党丰硕成果。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守土尽责,进一步巩固发展全党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