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3)
时间:2019-11-30 10:4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新闻网 点击:次
(五)坚持紧盯“关键少数”。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更要抓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形成“头雁效应”。党的十八大后,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中央政治局立规矩开始,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起到了徙木立信的作用。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同样要聚焦重点对象,紧盯“关键少数”。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带动和促进整个监督体系不断健全、更好运转。 (六)坚持健全制度机制。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重要方法论。在强化党和国家监督过程中,党中央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把加强监督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结合起来,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实现制度建设与时俱进,推动监督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制度建设不能简单地立足于发现和解决当前问题,而必须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更加重视从体制机制上破解监督难题,继续深化相关改革,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进一步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推动监督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三、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涉及各级各类监督主体、监督制度,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上来,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不断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推进党的建设,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日常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各级党委(党组)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监督作用,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全过程。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把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坚定斗争意志,把握斗争方向,明确斗争任务,掌握斗争规律,讲求斗争方法,增强斗争本领,通过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监督工作抓具体、抓深入。要坚持权责统一,抓好问责条例贯彻落实,以精准规范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增强政治担当,主动开展和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二)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党内监督有力有效,其他监督才能发挥作用。要突出党内监督政治属性,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和常态化,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坚守职能定位、践行职责使命,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健全制度机制、提高治理能力,确保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要补齐日常监督短板,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贯穿始终,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巡视,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建立健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充分彰显巡视监督严肃性和公信力。要完善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上级监督必须加强、同级监督不可偏废、下级监督必须支持,这三点做好了,“关键少数”就能盯紧盯牢。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施策,完善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推动主要领导干部决策和用人情况等在适当范围内公开,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