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权威访谈)(2)
时间:2019-12-02 19: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新闻网 点击:次
三是坚持综合施策这一根本途径。要以自治“消解矛盾”,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自律规范作用,运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办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要以法治“定分止争”,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要以德治“春风化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道德文化精髓。要以智治“提质增效”,推动更多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更多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 四是树立关口前移这一根本理念。要把好“源头关”,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社会公示听证、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等制度。要把好“监测关”,加快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要把好“管控关”,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整体防控体系,努力使矛盾风险不累积、不扩散、不升级。要把好“责任关”,建立健全权利与义务统一、风险与责任关联、激励与惩戒并重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 记者:发挥制度优势必须强化体制保障。请问,应当如何坚持和完善社会治理体制? 陈一新:坚持和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应当横向构建共治同心圆,纵向打造善治指挥链,增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向心力和制度执行力。 一是构建党委领导体制。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社会治理重大问题。发挥党委政法委在平安建设中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作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格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共建共享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二是构建政府负责体制。政府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运用法治方式和现代科技加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 三是构建群团组织助推体制。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群团组织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预防违法犯罪的制度化渠道。 四是构建社会组织协同体制。重点扶持发展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互助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等社会组织,采取购买服务、定向委托等方式,发挥他们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五是构建人民群众参与体制。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流动人口、两新组织、网络空间的群众工作,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圈”“社会共治圈”。 《 人民日报 》( 2019年12月02日 02 版) (责编:马昌、岳弘彬)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