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年龄由谁说了算?(2)
时间:2019-01-01 20:0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新闻网 点击:次
小蕊的班主任洪老师,带过不少一年级,她的感受是,同一个班里,如果年龄相差几天的孩子,几乎没有什么差距,但是相差几个月的孩子,在知识的接受程度、能力方面,有一定差距。“有的孩子年龄小,接受能力差,对个人自信心是个打击”。 “晚一天就晚一年,晚一年就年年晚。”这是很多想让孩子早上学的家长的普遍想法,孩子如果晚一年读书,那么毕业也要晚、找工作也晚,早上学可以为以后争取更多时间。 广东省广州市儿童医院一位医师认为,从医学角度来说,5岁和6岁的孩子相比,大脑发育和智力水平的差别不算很大,但是从心智发育上看,6岁孩子会显得更为成熟,比较“定性”,自我克制能力相对较强。 孩子究竟几岁开始上学好?成都市一小学校长说,“年满6周岁上学,符合大多数儿童的身心发育特点,但如果有家长和孩子对提前入学有强烈意愿,也可以考虑家长的意愿”。据她介绍,以前曾招收过的5岁半到6岁之间的孩子,大多数还是适应了小学的学习生活。 有专家认为,所有关于上学年龄的讨论,都突出了一个共同点,就是孩子的发育和心智成熟问题。但人是有个体差异的,有的人实际年龄已经很大了,心理年龄却极不成熟;有的人年龄不大,心理年龄却已经很大了。 针对现行小学入学6周岁门槛带来的诸多问题,也有专家建议,小学入学时除录取符合年龄段要求的学生外,可以针对未满6周岁的孩子安排一些测试,测试孩子是否达到了入学生理和心理条件。设立科学的入学考核方法,替代对出生日期的硬性要求。“如果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完全具备上学的能力,应该为他们提供入学的机会”。 入学年龄由设区的市确定 早在2009年12月6日,教育部官方网站上出现了一则对“未满6周岁的儿童是否可以入学”的答复留言,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推测。 “已完成幼儿教育,但距6周岁还差两三个月的儿童,能否接受义务教育?”在回答网民的这一提问时,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答复:如果父母送距离9月1日还差两三个月才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学校可否接收,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义务教育法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立法宗旨,“我们认为,学校在优先接收和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后有学额空缺的情况下,可考虑接收即将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律师陈勇认为,教育部的这个答复应该是很认真的:首先,教育部非常了解义务教育法,知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几岁才可以上学;其次,教育部解释了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宗旨,阐明了义务教育法的意义;第三,教育部很人性地考虑了学校和家长两方面的情况,作出了“可以考虑”的答复。 有人也据此推测,教育部将对入学年龄限制“松绑”。然而,让许多家长始料未及的是,一天之后,教育部的网站主动撤下了这则留言,同时声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执行“年满6周岁入学”的规定。 此后,各地教育部门纷纷表态,“在未收到教育部关于入学年龄的正式文件之前,还是要严格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 有家长认为,义务教育法规定,已经年满6岁的孩子应该入学,并没有说“未满6岁的孩子不能入学”或者是“年满6岁才能入学”。 对于这一问题,南京一地方法院似乎给出了答案。此前,南京的顾先生因女儿不能“就近入学”,以女儿的名义将当地教育局告上法庭。最终,法院没有审理是否“就近入学”的问题,而是从程序上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起诉。法院认为,顾先生的女儿当年8月31日之前未年满6周岁,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江苏省的地方性法规没到上学年龄,不是适格的主体。 也就是说,法院认定义务教育法对入学的规定,是“年满6岁才能入学”。 2008年7月17日,湖北省公布《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草案)》第二章12条重申了上学年龄的规定,要求凡于当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同时补充“凡于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年满6周岁的儿童,如已达到入学程度,经监护人申请,可以入学”。但不知什么原因,《办法》正式发布时,删除了上述补充内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