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万成绿驰汽车共享合伙人 律师:涉嫌非法集资(3)
时间:2019-12-23 23:5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但到现在两年多了一直都没有最新进展,我也找过朋友和相关部门咨询过,但涉及到港股,根本问不到相关信息。现在感觉自己很无助。但很多朋友都入股了,并且认为这笔投资能有超过十倍的收益。”这位投资者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身边不少做生意的朋友都沉浸在中能东道所描绘的“美好蓝图”中,通过一次又一次中能东道和绿驰举办的现场活动,不断投入资金,这其中不仅包括中能东道的原始股,还有共享出行合伙人以及绿驰的原始股项目等。 该投资人还向记者出示了购买中能东道原始股后的两份凭证,一份是“中能东道原始股权证书”,一份为“委托投资协议书”。该协议书显示,甲方自愿将其合法资金委托给乙方进行目标项目投资,并委托乙方进行投资管理,乙方接受委托,投资受托人为深圳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目标项目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对于委托资金退出及收益支付方式,该协议书指出,“本协议在委托投资期内甲方不得撤回投资。如该投资的新能源汽车项目成功IPO上市,甲方可选择按委托投资金额及预期收益之和置换等额原始股股票,本协议终止。如该投资的新能源汽车项目在委托投资期内未能IPO上市,委托投资期满,甲方收取投资本金及收益后,本协议终止。” “但这两份材料的原件都被(中能东道)以各种理由收回,目前投资人拥有的只有某资产管理公司委托投资协议书的复印件和某公司股东代持的代持协议。”上投资者说。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协议只能说对双方是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但是因为没有做工商变更,所以法律不承认投资人已经入股且成为股东。 那么绿驰和中能东道的这种向社会集资的造车方式是否涉嫌非法集资?对此,上述律师表示,“确实涉嫌非法集资,或者说有非法集资的嫌疑。但是从法律的严格意义上来说,在国家公安机关将其依法立案之前,去评定它涉嫌相关罪名还是不太恰当。目前只能说,绿驰的这种融资模式不太合法。” 上述律师告诉记者,绿驰的情况属于向投资人出售虚拟股权或虚拟股票,因为投资人并未直接成为公司股东,而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拥有可以换取股票的资格。“我国法律上并没有非法集资这个罪名,非法集资是一种表现形式,绿驰的集资造车方式有可能会涉及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但最后定性还要看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上述律师说。 (原标题:投25万成绿驰汽车共享出行合伙人 律师:涉嫌非法集资)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