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比什凯克宣言(3)
时间:2019-06-17 14:3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细雨成阴 点击:次
成员国欢迎第73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在国际安全背景下的信息和电信领域发展》及《反对将信息通信技术用于犯罪》两项决议,呼吁所有联合国会员国进一步推动制定信息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规则,并制定各方可普遍接受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打击将信息和通信技术用于犯罪的行为。 成员国肯定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在推动主管部门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方面的有效行动。成员国强调,各种安全挑战威胁不断上升并相互交织,应继续发掘主管部门在上述领域合作潜力。 成员国指出,应继续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就建立监测和应对全球信息空间潜在威胁系统开展工作,强调进一步落实2018年10月18日在比什凯克通过的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相关决议的重要性。 成员国强调,应拓展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国际交往,欢迎2019年3月25日在布拉迪斯拉发签署《联合国安理会反恐委员会执行局与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合作备忘录》。 成员国认为,非法种植、生产、贩运、扩散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对地区国家安全与稳定、人民健康和福祉构成严重威胁。 成员国强调,联合国三大国际禁毒公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十分重要,应采取措施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共同应对毒品威胁,禁止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种植、生产和非法贩运,包括通过研究关于在杜尚别建立上合组织禁毒中心的构想草案。 成员国支持同其他相关国家以及地区、国际组织和机构积极就应对毒品问题开展积极合作,指出上合组织秘书处同中亚禁毒信息协调中心有必要建立合作关系。 成员国积极评价上合组织成员国2019年3月14日至15日在维也纳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第62次会议上发表的联合声明、2019年3月14日上合组织与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在维也纳举办的“联合国和上合组织反对毒品:就加强国际麻醉品监管开展合作”高级别会议,强调上合组织参与《巴黎进程》禁毒合作十分重要。 成员国愿积极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2018—2023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及其落实行动计划,以及《上合组织预防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滥用构想》,深化各领域禁毒合作,共同应对国际和地区毒品问题。为此,成员国欢迎签署《〈2018—2023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落实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工作计划》,以及2019年4月25日在乔蓬阿塔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领导人会议成果。 成员国重申,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2019年7月8日至12日在上合组织框架内举行“蛛网”禁毒行动的倡议十分重要。 成员国肯定2019年5月2日至3日在塔什干举行的中亚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约国第11次部长级会议和2019年5月16日至17日在杜尚别举行的“打击恐怖主义及通过贩毒和有组织犯罪资助恐怖主义活动国际和地区合作”高级别会议成果。 成员国指出,一切形式的腐败对国家和地区安全构成威胁,导致国家治理效率降低,对各国国际形象和投资吸引力产生消极影响,阻碍各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成员国支持进一步开展反腐败领域国际合作。 成员国重申,将开展立法和司法监督方面务实合作,加强审判和司法鉴定独立性。成员国肯定2018年8月24日在乔蓬阿塔举行的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和2018年9月20日在杜尚别举行的上合组织总检察长会议成果。 成员国高度评价上合组织向有关国家总统、议会选举和全民公决派出观察员团的实践。 成员国认为加强立法机关交流与合作,开展立法、治国理政和发展经验交流十分重要。鉴此,成员国注意到2018年12月14日在比什凯克召开上合组织成员国议会国际事务委员会负责人会晤。 三 成员国强调,应继续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通过深化合作,不断强化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系,为开展经贸和投资合作创造透明、可预见和稳定条件,反对国际贸易碎片化和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成员国认为,单边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违反世贸组织规则,损害多边贸易体制,给全球经济和贸易带来挑战。 成员国指出,世贸组织仍然是讨论国际贸易议题、制定多边贸易规则的重要平台。成员国将遵守世贸组织基本原则和规则,支持为提升世贸组织工作效率所作努力,包括保障世贸组织有能力及时有效应对当前国际贸易面临的挑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