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滴筹虚假募捐背后:存在劝募募捐材料代写链条(2)
时间:2020-01-15 17:5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对此,邓国胜向记者解释,“因为个人求助在世界各个国家都是个人的一种权益,所以个人有向社会发布求助信息的权利,所以没必要透过《慈善法》去进行约束,所以当时就没有去纳入到《慈善法》,而且它确实不是一个慈善捐赠行为。” 贾西津认为,公益和商业未区分开,不是产生问题的根源。因为,被曝光的事件,问题指向信息的真实性未被保证。保证信息真实,是商业或公益都应该尽的一般责任。 贾西津不建议在未来,对个人求助平台设立准入门槛,但是法律对行为规则应尽可能细化、法律责任明确。在他看来,法律层面应该制定到责任能够追究到个人。个人求助在遭遇欺诈时,能够比较容易地维权,且惩罚机制完善。 金锦萍撰文指出,个人求助信息发布服务之所以能够不经政府授权或者许可即可由商业组织作为业务来推广,得益于《慈善法》留下的空间。现在不得不承认:以个人求助信息发布为业的平台的兴起是立法面临的新课题。 多种模式可探索 尽管目前,水滴筹等平台已受到多次舆论争议。但邓国胜表示,这些平台的出路不一定要靠立法。 “也许可以采取一些别的办法去约束,比如对这种互联网平台机构做出一些管理规定。”邓国胜提出,通过非营利组织来运营水滴筹之类的个人求助信息发布平台,就会受社会组织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约束,且自然由民政部门监管。 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水滴筹仍然同属一个实控人,则具有局限,难以达到理想管理状态。 在邓国胜看来,水滴筹如果能利用此次危机,整改与完善内部管理,这是最理想的结果。 “如果没有他律的话,自律很难真正地形成。所以,自律一定是建立在他律的基础之上。所以,相应的社会监督、政府的监管,其实都是非常有必要的。”邓国胜表示,“因为利益的诱惑也太大了,它今天整改了,时间长了,公众也淡忘了,那可能又会重犯。”邓国胜建议,企业要回归初心,加强自律,同时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要多管齐下。 在贾西津看来,目前,水滴筹是一个企业型平台,发展很快,在管理上,没有对基层建立起非常好的控制机制。但对解决真实性问题,水滴筹还有很多其他出路。 贾西津提出,平台可以发展一些更高层次、更多责任的机制,“多主体来形成一个共同的一种水滴集团。”比如与医院进行合作,医院对病人提供一份信息真实性的保障,如果出现问题,由医院来承担责任。水滴筹也可发展出独立的慈善组织,或者和慈善基金会合作。此外,在国外,还有与第三方合作,由第三方来代为监督的机制。贾西津还提到,个人求助平台也可以考虑以非盈利的形式来做。“如果这一块是非盈利的,也可以通过专门建立非盈利组织。” 记者注意到,非营利组织,也正是邓国胜、金锦萍等知名学者所积极倡议的。 “其实有很多可能性,就是多主体、多种合作,这些机制是开放的。所以,一方面基本的责任是信息真实性;另一方面,可以有多种的产品,很多元的机制产生,这就是一个创新的过程。”贾西津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沈鹏在道歉公开信中写道,他曾在压力最大时,甚至想过如果水滴筹线下团队再管不好,是不是要像别人说的那样把水滴筹交给相关公益组织。“但我本身是一个很坚忍的创业者,相信全体水滴小伙伴只要以更高的标准去自我约束、严肃整顿和持续努力改进,一定能攻破难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