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个人信息,释放大数据红利(2)
时间:2020-02-14 11:4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委员们在调研中还发现,目前个人信息保护的司法救助机制不完善,侵犯主体、侵犯责任认定难,取证和举证难度大。“个人信息安全与食药品安全、环境安全一样,都具有侵权行为分散、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特性。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与司法机关对接,将个人数据侵权纳入公民诉讼范围,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和自立诉讼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全国政协委员朱山说。 委员们的呼声和建议得到了相关部委的积极回应。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部门正在推动制定国家大数据的安全战略,关于个人信息规范方面的问题也正在酝酿中,将充分吸收委员们的意见建议。 保护个人信息是否影响数据产业的发展? 找好平衡点,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利用 讨论在进一步深化:个人信息保护范围过窄,权利有受侵害之虞;保护范围过宽又会影响信息的自由流动,阻碍数据产业的发展。如何才能把握好数据开发与隐私保护的平衡点? “建议制定分级保护、分类处理的标准,指导网络运营者、网络安全企业、网络安全服务机构按分级标准开展测评,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全国政协委员王悦群说。 在信息行业工作的全国政协委员童国华也赞成这一观点。童国华说,有些企业内部对数据的传输和使用问题存在模糊的认识,把受相关部门委托收集、存储的数据进行企业化经营并谋取利益。“数据管理部门应主动界定信息等级,建立数据使用和交易的标准,处理好一般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的关系,并监督企业对不同等级的信息进行分类处理。”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迭代速度快,新型网络攻击层出不穷,要想既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又让群众享受到大数据红利,光靠传统的治理手段显然不够。全国政协委员张英建议,加强前瞻研究,强化隐私设计、区块链、数据水印等新理念、新技术的应用,为行业和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医疗是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里的一个特殊领域,其特殊性在于它以人为研究对象,所有的医疗行为及其结果都以获取个人信息为基础。近些年,电子病历、远程医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医疗技术广泛使用,患者由于病患信息被泄露,受到精神痛苦和歧视的现象时有发生,医疗行业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问题日益凸显。 “医疗单位要设置专门的网络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网络安全的关键岗位、职责分配、员工技能和员工数量要求,加强医疗行业信息安全的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医疗行业的信息统筹管理。”身在辽宁分会场的全国政协委员崔仑为解决这个问题支招。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党委书记方来英建议,建立信息安全评价制度,未经过信息安全评价的医疗卫生服务系统不得接入公共卫生网络,不得与其他医疗服务等单位实现电子病历、检验结果报告等实时互通,信息安全评价的结果应该作为医疗机构向社会公示的一项内容。“还可以在高等医学教育中引入信息安全课程,加强伦理学教育,让医生们在职业生涯伊始就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方来英说。 委员们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是关乎民生的大事、要事,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利用”,才能积极享受大数据时代的成果。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