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快评:“针孔摄像头”泛滥需重拳治乱
时间:2019-06-25 18: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细雨成阴 点击:次
原标题:人民快评:“针孔摄像头”泛滥需重拳治乱 “难道出门要带帐篷”、 “住宿要进行‘地毯式’搜查和‘侦探式’自救”……这些调侃的背后体现了网友对当下“针孔摄像头”泛滥的愤怒和无奈。 当你出差、旅行入住酒店、民宿,走进房间,放下行李,可能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看看窗外的风景?在沙发上小憩?现在,你会被许多人提醒,暂时不能放松疲惫的身躯,你需要尽可能仔仔细细将整个房间检查一遍,你需要确认,这间房间里没有一个黑洞一样的针孔摄像头。 你细致地抚摸房间沙发座椅,趴在地上查看所有插座,看看正对着睡床的镜子上有没有粘贴着可疑的小纽扣,反复检查路由器、遥控器等等一切可以移动着的小物品,否则无法安睡——近日,河南郑州玉泰酒店和深圳某优衣库门店两起“针孔摄像头”事件被连续曝光后,网络上到处流传这样的技术贴,教你如何避免踏进针孔摄像头“黑洞”。 酒店、试衣间被曝光藏有针孔摄像头偷拍并非新鲜事。摄像头越变越小,它的隐身地越来越广,酒店、商场、民宿、出租屋、洗手间……每一个偷窥的针孔里,都有一条黑色的产业链——从违法生产监控设备,到专人将设备改装到遥控器、路由器、插座等多种日用品上,再将其安置于酒店、商场等场所,直至将偷拍的照片、视频放到网上明码标价售卖……利益链绵延不断,每个环节几乎都是违法成本低、非法所得太容易。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以下罚款。即使是抓到了嫌疑人,在对偷窥、偷拍器材的法律定义上,也缺乏清晰的概念,对侵犯隐私行为的民事赔偿更缺乏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早前,杭州西湖区法院曾以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判处组装针孔摄像机非法牟利的一名男子有期徒刑8个月,引起广泛关注。此后,针孔摄像头事件虽层出不穷,但处以刑罚的却不多见,此次深圳优衣库针孔摄像头事件涉案人就是被处以行拘10日处罚,已经是对偷窥者依法处罚的上限。 违法成本低、惩罚力度弱,非但不能震慑违法犯罪,反而可能使一些人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偷窥、偷拍乱象频现,屡禁不止。日前就有媒体报道,在郑州科技市场,微型摄像头、针孔摄像头等易于偷拍的装置很常见,像购买日常生活用品一样随意买卖。而正是这样的“日常”,不仅让许多无辜者深受其害,更制造出大量重污染的低俗文化、垃圾文化。这些“日常”激发了猎奇心理和偷窥欲望,贩卖感官刺激和色情暴力;这样的“日常”扭曲着社会价值观,不以偷窥为耻,反而偷窥手段越潮、越“黑科技”,越感到荣耀;这样的“日常”甚至演进为,偷窥成正义,成为到拉帮结派、打击异己的手段。 是时候重拳治乱了,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社会,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个人信息安全危机重重,保护民众隐私权显得尤为迫切。要切断针孔摄像头利益链,民众需要防范技术贴,立法部门、执法机构也需要弥补法律漏洞的线路图,需要在生产、销售、使用各个环节全方位加强监管,打击各种偷窥、偷拍、窃听行为,而不是简单的一罚了之。 (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