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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3)

  记者:我国正在采取各种措施研发应对疫情的疫苗。请问现行的法律对此有没有针对性的规定?法律规定了哪些方法可以加快疫苗的研制、注册和临床使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 2019年制定的疫苗管理法,对加快疫苗的研制、注册和使用作出了很多针对性规定。包括:纳入国家战略;国家组织联合攻关;鼓励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加大研发力度;鼓励开展疫苗临床试验;优先审评审批;可以附条件批准疫苗注册申请;可以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紧急使用;可以免予批签发;可以依法应急接种;保障疫苗生产、供应,等等。

  中医药法助力疫情防控

  记者:请问我国现行法律在促进中医药研发、特别是发挥其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有何规定?

  袁杰:中医药法在疫情防控中对于促进中医药科研、提高中医药预防与治疗效果等发挥了保驾护航的基础性作用。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看:第一,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稳定了中医药队伍,保障了中医药积极作为的空间。第二,建立了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第三,坚持和鼓励中西医结合。中医药法规定,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专章增加了中医治疗的内容。第四,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加强重大传染病的中医药防治的科学研究。中医药法规定,国家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第五,重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作用。中医药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

  中小企业促进法助力中小企业走出困境

  记者:近期因为疫情的影响,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很多现实的困难。请问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对于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有没有针对性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保障中小企业健康成长,作了以下针对性规定:

  一是财政支持。中央财政应当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二是税收优惠。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

  三是融资促进。金融机构应当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高效、公平地服务中小企业。

  四是减轻负担。国家对小型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等优惠政策,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中小企业收取费用,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不得向中小企业摊派财物。

  地方疫情防控立法需因地制宜

  记者:近期,一些地方人大也积极行动起来,努力为依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请问地方立法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臧铁伟:地方人大常委会创造性地开展立法等各项工作,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热点难点,回应群众关切,增强了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治支撑。目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地方立法要立足本地实际需求,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的形势和特点,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精准施策。二是,统筹处理好立法质量和效率的关系。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2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近期,还将部署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疫情防控有关法律,积极推进生物安全法草案审议和修改完善工作。各地可以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本地实际情况,加强统筹谋划,及时跟进国家立法、修法进程,及时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


  《 人民日报 》( 2020年03月06日 06 版)

(责编:杨曦、庄红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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