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莎集团继“黛汐”之后再度布局微商,“迷幻之城”面膜涉嫌虚假!!!(4)
时间:2020-06-01 23:5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2009年,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分局发布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行政处罚信息表(二),广州市望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名列其中,该公司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 而在2014年,李育武和望莎集团还曾起诉了欧莱雅集团,并索赔100万元。 虽然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诉求,但最终,欧莱雅也只能放弃了契尔氏,改名为科颜氏。 据了解,科颜氏所属的欧莱雅集团曾于2015年10月31日申请了第3类“契尔氏”商标,但遭到了驳回。而李育武则成功注册了第3类“契尔氏”商标(即第5046068号“契尔氏”商标),并且李育武从2005年12月6日至2019年5月31日,已经先后申请了共计10件“契尔氏”的相关商标。 曾有业内人士指出,尽管“契尔氏”的护肤品也在往Kiehl's的明星单品小黄瓜水上靠,但是产品包装没有抄袭,从外包装上很容易区分,尤其Kiehl's忠实用户们很容易分辨出来。 产品问题,禁用物质 商标故事讲完了,再来说说产品的问题。据浙江省祛痘类化妆品卫生质量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显示,由望莎公司生产的“纽约契尔氏纯美抗痘防疤洗颜泥”因使用医疗术语“防疤”被检测为不合格。 2014年6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网站发布了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其中,标示为“契尔氏雪盐止痘祛印膏”等6批产品检出禁用物质,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当时便对广州市望莎精细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据了解,契尔氏雪盐止痘祛印膏被检出含有禁用物质“甲硝唑”,此产品的委托方是广州市九红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被委托方是广州市望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检出甲硝唑(不得检出)则涉嫌违法生产。 对此,食药监总局明确表示,按照我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抗生素类为化妆品禁用组分,欧盟等其他国家和组织均有此规定。抗生素类药物属于处方药物,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方可使用。如长期使用添加抗生素的化妆品,可能引起接触性皮炎等不良反应,表现为红斑、水肿、糜烂、脱屑、渗出、瘙痒、灼热。长远看,抗生素容易造成细菌耐药性增强,使得药效降低而延误治疗,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 另外,在道客巴巴公示的《胶粘剂商品抽样检验初检不合格名单》当中,望莎公司也同样榜上有名。 后记 一直以来,面膜都是爱美人士的心头好,可在近年来,国产面膜挂洋牌子、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现象愈发严重,其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宣传美白、祛斑等功效的现象尤甚,乱象频出的面膜市场仍需要消费者们保持警惕,提高分辨能力。 至于“迷幻之城”在今后会迎来怎样的发展?望莎集团在此之后还会推出怎样的产品?对此,头条资讯平台将继续保持关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