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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地产:又是德信!口头承诺“超宽车位”能停两辆车,结果很无奈(2)




从这位物业张主管所阐述的观点来看,物业始终坚持车位旁的无障碍空间属于通道,白先生无权作为停车之用。对于物业的说法,白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白先生:这个车位的名字叫无障碍车位,这个我是第一次知道,因为刚刚在你的陈述当中,你也讲的很清楚,以前他们卖楼的都叫超宽车位,第二我刚刚听了律师的讲解,我也更加明白了,国家本身就有规定,无障碍通道边上必须有(至少)1.2米的这个使用空间,这个使用空间不是独立的,它必须要跟原车位连体的,卖给它所需要的人,我们当时在买这个车位的时候,我们是多花了几万块钱,而且当时的售卖方,他也是很明确的告诉我们,这一块是给你们使用的。
白先生认为,自己的车位和无障碍空间属于一个整体,在这个整体当中,自己有处置的权益。而物业却并不这样认为,双方争执一度升级。
湖滨1号小区物业主管 张先生:我阐述的观点已经是相当明确,所以你还是把这些问题搞清楚以后再来好吗?我出去有事。
在记者的劝说下,这位姓张的主管随后又回到了调解现场继续参与调解。
白先生:我首先问你一个问题,你现在承不承认边上这个无障碍空间属于我所购买和使用的范围?湖滨1号小区物业主管 张先生:这个问题我这样回答你,任何一个房屋它都有一个公摊面积,你能把这个公摊面积当成你自己的吗?所以我刚刚为什么会走,你们这个点都没有搞清楚,还一直纠结什么,还谈什么东西?白先生:麻烦你看一下,这个是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的一份复印文件,有他们的专用章,然后在这个上面,我们的车位是被明显的用一种颜色所标识的,而且他们的工作人员很明确的告诉我,这个位置所画之内的范围,都是归购买者所使用的,不管是我的车位还是跟我相似的车位,都是一样的道理,现在我向你提供了全面的官方证明。湖滨1号小区物业主管 张先生:证明在哪里  ?白先生:这个就是。湖滨1号小区物业主管 张先生:这个章只是一个章啊。白先生:那你还要用什么啊?湖滨1号小区物业主管 张先生:你现在还没有搞明白,你能够提供这一块是可以给你停车的,把这个拿过来给我,其它不用谈了。



由于物业主管再次离开现场,我们的调解也再次中断。不过从白先生提供的相关图纸来看,他所购买的无障碍车位的确包含了无障碍空间,所以白先生认为,自己在这个空间内停两辆车并不违规。而物业所阐述的观点,一开始并不承认无障碍空间属于白先生,并且还用了公摊面积来做比喻,而后又表示白先生不能提供可以在这个区域内停两辆车的证明,对此,白先生反驳物业也并没有不让他在这个区域停两辆车的依据。
由于物业方面的张主管拒绝再做协调,社区和事佬只能在现场联系了该物业的另一位郑经理,随后这位郑经理也是赶到了调解现场。
湖滨1号小区物业经理 郑先生:(按照)我们的车位是标准的宽度,他不能说我这边位置多就再停其他东西(进去),我们这边也是有30多个车位同样存在这个问题,所有业主都是很配合的,都不会去占用这块,这块也是很明确的无障碍车位,我们国务院的法令里面也有的。社区和事佬 金晶:这个无障碍车位本身是给残疾人用的,旁边这个无障碍空间也是给他下车用的,对下车用的,下轮椅用的,那其实说白了,你这块空间其实是附属给这块空间的,没错吧。湖滨1号小区物业经理 郑先生:对。社区和事佬 金晶:那它的使用权也是归于这个车位的所有人。湖滨1号小区物业经理 郑先生:是的。社区和事佬 金晶:你们现在说车停这会影响通行什么的,其实我们能从现场看到,它影响不到通行,你们的绿线只画到这里,还有一个无障碍车位它本身在备案的时候,它就把这块备案进去了的。湖滨1号小区物业经理 郑先生:是的。社区和事佬 金晶:所以说,本身你们卖这个车位的时候应该就已经考虑到的,基于这个车位所延伸出来的权益,就是给这个车位的所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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