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融通公司涉嫌传销再被没收54万多元:去年涉传被罚没3000多万元(2)
时间:2020-07-03 17:5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2018年8月1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安徽融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詹化铁等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显示,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安徽融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詹化铁、詹化武、袁自泉、钱姗姗、李静静、曹宗琼、冯程威、汪晓启、汪光平、李凡、曹为、程吉林、王杰涉嫌传销一案,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申请人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保全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申请人安徽融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100万元。 二、冻结被申请人詹化铁名下的银行存款500万元。 三、冻结被申请人詹化武名下的银行存款3300万元。 四、冻结被申请人袁自泉名下的银行存款800万元。 五、冻结被申请人钱姗姗名下的银行存款800万元。 六、冻结被申请人李静静名下的银行存款900万元。 七、冻结被申请人曹宗琼名下的银行存款300万元。 八、冻结被申请人冯程威名下的银行存款500万元。 九、冻结被申请人汪晓启名下的银行存款100万元。 十、冻结被申请人汪光平名下的银行存款300万元。 十一、冻结被申请人李凡名下的银行存款200万元。 十二、冻结被申请人曹为名下的银行存款500万元。 十三、冻结被申请人程吉林名下的银行存款300万元。 十四、冻结被申请人王杰名下的银行存款200万元。 十五、上述银行存款冻结期限均为一年,如需续行冻结,申请人应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天眼查显示,安徽融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9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实缴0,法定代表人是汪光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