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京东,拉人头?”社交电商芬香陷传销质疑!
时间:2020-07-11 12:0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近日,一个叫芬香的社交电商平台,打着京东的旗号进入了公众的视野,却因为其分销模式被指涉嫌传销。 社交电商产品堪称数不胜数。在电子商务风生水起的互联网时代,社交电商凭借立竿见影的导流效果,逐渐受到资本和各大电商平台的“追捧”。 但社交电商的裂变方式,往往与交入会费、拉人头挂钩,备受质疑。 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无数相似的平台持续涌现,有受用户欢迎的,有受监管重罚的,也有打着擦边球赚得盆满钵满的……为何社交电商总是难逃传销原罪? 1 芬香模式,拉人头的京东客? “零投资!在家躺赚,月入过万!” 这是芬香推手发展下级会员时常用的说辞,听起来跟微商口号如出一辙。 在各大社交网络简单搜索,就能找到大量芬香推手曝出的月入数十万的收益截图和会员邀请码。 芬香的企业简介显示,这是一款社交电商小程序,京东99%的商品在芬香有优惠券或返利,而且部分商品可以选择京东配送。 用户在芬香上点击购物,将跳转到“京东购物”小程序完成交易。芬香上的每一件商品都明确标注“推广收益”,用户创建一个超过50人的微信群或邀请30名粉丝即可升级为推广会员,其他用户购买推广会员分享的商品,后者即可收取相应的推广收益。 由此看来,芬香的套路并不新,平台总体可以看作京东平台的优惠券和返利小程序。 打开芬香的小程序,页面提示输入邀请码才能注册成为会员并享受优惠或者返利。 平台的用户分为普通会员和超级会员,而邀请码经常由超级会员通过组建的微信社群的方式发放。 据了解,芬香晋升体系1.0制度显示,在超级会员之上,还有导师、合伙人级别。 此前被外界质疑为传销的花生日记、云集、淘宝客、环球捕手等都沿用类似模式,规则有细节差异,但基本上大同小异。 简单的说,就是下一级普通用户每次下单时,超级会员能得到一定比例的推广收益;此外,若超级会员的下一级普通用户升级为超级会员,则前者也可获得后者推广收益的提成。 有人认为,芬香会员就是典型的“拉人头的京东客”。这与大众熟悉的淘宝客的模式一样。注册会员先是买手,部分会变成推手,而推手的裂变,会不断发展更多买手,不断循环。 “芬香会员多以微商、全职宝妈、大学生、下岗职工等群体为主力军。”一名芬香推手透露,很多社交电商平台等团队,以及一些因为政策和疫情影响无法运作的微商,都转移到了芬香平台。 据介绍,目前芬香推手中70%为女性,覆盖了18岁到49岁的年龄层,收入大概是月薪几千到几万元不等。 在今年1月份的一场发布会上,芬香创始人兼CEO邓正平表示,仅成立300天,芬香已有推手数10万,同时覆盖千万级消费者。他透露,去年“618狂欢节”芬香的GMV破亿,“双11”期间GMV更是超10亿,同比增长近10倍。 芬香的快速增长给背后的京东带来立竿见影的导流效果。 2 京东的商品池,微信的流量池 芬香对外自称为京东系资本投资的唯一一个社交电商平台。 在京东的光环下,「芬香」的起步比起很多社交电商平台要高一些。因为京东和腾讯的关系,「芬香」不仅背靠京东的商品池,还拿下了微信的流量池。 芬香的推手在宣传时,热衷强调平台是京东战略合作伙伴,官方也毫不避讳地公开宣传,创始核心团队都来自京东,创始人CEO邓正平是前京东移动电商创始人总经理,技术合伙人是原京东产品技术总监,运营合伙人是原京东商务运营总监。 实际上从股权来看,京东与芬香之间有一层十分微妙的隔离,本质上可以说没有直接的关联。 企查查数据显示,「芬香」隶属北京芬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控制人正是邓正平,受益股份为58.1769%。 京东并没有出现在股东名单中。但持股芬香8.7%股权的江苏赛夫绿色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其股东名册中有刘强东和章泽天,两人分别持股7.23%和1.81%。 邓正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投资芬香的是京东创始人刘强东的家族基金江苏赛夫。他2016年从京东离职创业,2019年初转型做芬香,拿到了江苏赛夫的投资,并跟京东达成战略合作。 最新融资信息显示,芬香在2019年末已经完成新一轮千万级人民币的融资,金沙江创投领投,Star VC跟投。据悉,这一轮融资由金沙江创投主管合伙人朱啸虎主导,朱啸虎也在融资后进入芬香的董事会。 借助这层微妙的关联,芬香将品牌与京东牢牢绑定,并通过微信生态下的小程序和微信群,打开了流量池效应。 对于很多创业者而言,社交电商的发展变量在于腾讯,在于微信的开放态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