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京东,拉人头?”社交电商芬香陷传销质疑!(2)
时间:2020-07-11 12:0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因为京东与腾讯的合作关系,芬香显然在微信生态的应用上游刃有余,成千上万的推手微信群持续裂变,所有注册、购买、提现、转发等环节,都能在微信小程序和京东内嵌在微信生态下的页面中完成,畅通无阻。 在芬香的导流下,2019年四季度,京东新增2460万用户,刷新过去12个季度的拉新记录。 可以说,京东与芬香之间的暧昧,是前者在流量见顶下的妥协。而二者在股权上保持一定程度的隔离,是因为社交电商裂变增长进而实现导流的法宝,往往是充满争议的分销模式。 3 传销原罪?危险的分销模式 国内社交电商的玩法多样,大致可以分成拼团、分销、SAAS工具、社群等模式。其中,争议最大就是分销模式。 层层分销的模式是否涉传?社交电商平台很多,为什么有些被罚有些没被罚?实际上,层级管理、入会收费、抽佣规则等,都是法律层面考虑产品是否构成传销的关键因素。 “社交电商的本质,就是打法律的侧边球。”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就在一年前,社交电商花生日记涉嫌构成传销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依法处罚,累计罚没7456万元——这是国内电商领域屈指可数的“天价罚单”,在业内可谓轰动一时。据了解,花生日记的会员层级多达51级、累计收取佣金超过4.5亿元。 此前,达人店和云集微店等社交电商平台,也曾因为模式被认定涉嫌传销,被处以高额经济罚款。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可以归纳出传销的三个行为特征,即“拉人头”“团队计酬”和“收取入门费”。 由此看来,社交电商的发展模式与传销性质难以切割。 设定层级式管理架构,采取多层级佣金计提制度和会员升级费用等手段是社交电商涉嫌构成传销的“原罪”。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原罪,也是实现快速发展的核心手段。 “社交属性的裂变增长从商业角度来看诱惑十足,很多项目会愿意在做好规避措施的前提下铤而走险。”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芬香在传销“红线”的处理上可谓小心翼翼——取消购买礼包和消费的入会门槛,简化抽佣体系。据官方小程序介绍,成为普通会员没有门槛,而佣金计提的等级已经简化为超级会员和导师两级。 但这没有改变其多级分销的性质,从两个会员等级的直属团队和非直属团队的抽佣规则来看,佣金已经突破了三级。 然而在邓正平看来,芬香并不存在涉嫌传销的风险。一方面,芬香没有收费门槛,成为会员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也不构成“拉人头”。另一方面,芬香在售的商品都是京东商城上的货真价实的和有售后服务保障的商品。 他认为,芬香是一个多赢模式,因为是零门槛,消费者、推手、商家、芬香、京东,都从这个模式中受益,不存在受害方,这是芬香跟传销本质的区别。 事实上,刑法意义上的传销与工商行政执法层面上的传销有着很大的区别,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认定的“传销活动”,不一定构成刑法上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传统电商逐渐暴露出交互性弱、获客成本高、用户粘性差等弊病,社交电商诞生于传统电商平台等流量焦虑中,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电商日趋羸弱的增长节奏。 但在激烈的竞争下,社交电商的引流和裂变方式愈发激进,为获得增长,不惜在监管的灰色地带游走,偏离了电商购物的本质,破坏了市场规律,长此以往,终将导致行业价值逐渐走向枯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