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白银金奇油渍净到永春堂油渍净,新瓶装旧酒的”九级代理”新零售模式仍遭质疑(4)
时间:2020-07-13 12: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近些年来,一些直销企业打着“国家允许”“直销团队”“连锁企业”的旗号,却通过合作、协议等方式,纵容挂靠企业进行传销活动。 山东永春堂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拿到直销经营许可证,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允许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保洁用品三类16种产品,直销区域为山东省。目前共有12家在营分公司。其中,安徽、浙江、上海、济南永春堂四家分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但据相关媒体报道:2020年6月份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一起通过挂靠山东永春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春堂”)进行传销的案件浮出水面。2020年2月17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公布了《朱孟菊、高树娟、高义荣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0月以来,朱孟菊、高树娟、高义荣等人以山东福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斛农业”)、永春堂福斛国际的名义引诱临沭县3000余人参与传销活动,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另外,据天眼查资料显示,2018年7月18日,泗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显示,山东永春堂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对其罚款50万元。 “合作关联方”一直是直销行业藏污纳垢严重的地方。对于合作企业,往往打着战略合作的旗号,以挂靠的形式、直销的模式发展业务,既扰乱了直销市场秩序,也让不明就里的消费者深受其害。一旦出了问题,直销企业立马撇清关系,以逃避监管和处罚。 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对直销企业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如有合作方、关联方挂靠直销企业,打着直销企业旗号或借助直销牌照影响力从事传销,而直销企业提供支持、帮助、纵容或默许的,对合作方、关联方以从事传销活动进行查处的同时,对直销企业以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对直销企业以传销共同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如直销企业负责人为合作方、关联方违法活动站台、宣传或提供帮助、便利,又难以追究直销企业责任时,对该负责人个人追究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责任或共同违法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