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对灯塔市鑫旺食品厂行政处罚决定书(2) 时间:2020-10-05 08:4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参照《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细则》的相关规定,货值金额0.3万元以下的,处5万-6.5万元罚款,你单位生产的不合格食品货值金额48元,违法所得16元,在疫情期间企业经营困难,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配合、主动改正,第一时间启动召回程序,并且没有收到与不合格食品相关的举报等情况,对你单位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admin) 共2页: 上一页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