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第23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时间:2020-10-16 15:3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10月13日,广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23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柳市监处字〔2020〕42号 柳州市柳北区炫冰族奶茶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柳州市柳北区炫冰族奶茶店 92450205MA5NRL116Q 韦美兰 当事人未取得“加勒比益禾堂升级版”和“益禾堂”商标注册证和商标授权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在店铺招牌、物料上使用“加勒比益禾堂升级版”和“益禾堂”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法财物;2.罚款。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0年10月12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9月28日 2 柳市监处字〔2020〕43号 柳州市城中区标铨餐饮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柳州市城中区标铨餐饮店 92450202MA5PJ1291Y 冯荣标 当事人未取得“益禾堂”商标注册证和商标授权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在店门面招牌、店内营业员的工作服、塑料杯、饮料杯封口膜上标注有“一点益禾堂”字样,其中一点为小号字,益禾堂为大号字,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法财物;2.罚款。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0年10月12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9月28日 3 柳市监处字〔2020〕56号 广西柳州市欧沙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 广西柳州市欧沙商贸有限公司 91450204MA5KE5BT17 黎国科 当事人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五条的规定,对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停止经营化妆品五天(自处罚决定书下发之次日起计算);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0年10月14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9月30日 4 柳市监处字〔2020〕57号 柳州市城中区卓卓美发店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 柳州市城中区卓卓美发店 92450202MA5NJXYX7W 卓毅(经营者) 当事人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