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永州市中级法院对审委会专职委员朱某利用职权插手我案件一事处理不力
时间:2020-11-02 19:5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永州中级人民法院审朱海平通过职务便利插手我的审判案件,向永州市各相关部门投拆就像踢皮球一样推卸,中级法院还维护朱海平,今年2月我也上交了再审资料,现在10份再审还没结果。下面我给各领导说说我的不公正判决。 谢红梅,女,1982年9月6日出生,住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浯溪镇天马村12组,身份证号码4329301982090*****。手机号138****9889。我实名投诉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朱海平通过职务便利插手(2019)湘11民终4198号离婚纠纷案件的审判,导致案件受到了不公正判决。 本次庭审中,有一份关键性证据—离婚协议书。我前夫廖晓波私自在离婚协议书空白处添加了一个《补充协议》。在我拿出协议书原件及其他证据后,主办法官仍然对该份伪造证据的效力予以认定。庭审结束后,廖晓波当即对我说,他的亲戚是中院领导,这个案子的结果他是可以操控的。之后他会向法院申请变更女儿的抚养权,让我不要白费力气。我当时并未在意,因为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的合法权益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之后我了解到廖晓波的表哥朱海平(他舅舅的儿子)也参与了本案的讨论,并且还和本案的承办法官打了招呼。因为廖晓波父亲去世的时候,廖晓波亲自向我介绍过朱海平,加上平时过年也有走访。所以我开始相信廖晓波说的话。判决书下来后,我彻底相信廖晓波能够影响判决的走向。 我认为,在关键定案证据明显系伪造、案件存在多处疑点的情况下,法官仍然作出了极具偏向性的判决。这对我而言是不公正的,严重侵害了我的诉讼权益。此外,审判是人民维权的最后一道途径,若连审判结果都能遭人随意操纵,司法公正又何从谈起?望市纪委领导充分重视本案,调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朱海平、法官助理刘叶生等相关人员,还我一个真相。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