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天津市津南区快乐人家副食超市)
时间:2020-11-15 21:0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况的通告(天津市津南区快乐人家副食超市) 我局收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天津市津南区快乐人家副食超市(张琳)经营的韭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韭菜(抽样单编号:FOS2AMZC81698823,购进日期:2020-7-20,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核查,当事人购进韭菜150斤,已销售完毕,其中2.968斤用于抽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一)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的规定,当事人所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安全事故,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所销售的韭菜是从他人手中购进的,融易资讯网(ironge.com.cn)消息,对于韭菜中是否毒死蜱项目超标也并不知情,当事人能提供进货票据。当事人表示今后将从固定来源购进韭菜,更加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