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决定书(重庆茨能商贸有限公司)
时间:2020-11-22 09: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重庆茨能商贸有限公司)_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茨能商贸有限公司) 当事人:重庆茨能商贸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重庆茨能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00107012354074 住所(住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珠江路48号2幢22-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李太文 2020年7月29日,融易资讯网(ironge.com.cn)消息,我局接李太文投诉重庆茨能商贸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证明,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并请求我局依法维护投诉人合法权益。为查清事实,我局立案调查相关情况。 重庆茨能商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成立,注册资本:伍百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李太文,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私营),核准登记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珠江路48号2幢22-8号。该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领取“重庆茨能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各1份)。 现查明: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李太文对该公司的设立不知情,未在设立登记申请材料上签字,也没有参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 根据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0年8月12日出具的《房屋档案查询证明》,证明该公司在设立登记时提交了虚假的住所证明。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重庆茨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司登记。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