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0年第四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
时间:2020-11-24 11:0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2020年11月20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批告典型案件,鑫联茂置业(嘉兴)有限公司、慈溪市梁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被点名。 据了解,今年来,浙江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导向问题及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医疗、药品、食品、防疫物资、房地产、金融、教育培训、烟草等重点领域,加大广告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件包括:宁波战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台州黄岩金牵玉珠宝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金华玥莱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医疗虚假广告案、杭州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药品及医疗违法广告案、温州张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发布药品违法广告案、温岭市明全水产有限公司发布普通食品违法广告案、温州雄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普通商品虚假广告案、宁波慈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未经消费者同意发送广告案、鑫联茂置业(嘉兴)有限公司发布房地产虚假广告案、慈溪市梁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房地产虚假广告案、宁波合众芸创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投资理财违法广告案、浙江博学成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教育培训违法广告案、舟山市几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布烟草违法广告案。 其中,鑫联茂置业(嘉兴)有限公司为销售房地产项目,通过其官网和自有微信公众号多次发布含有“四大优质名校 项目周边实验小学科技城校区、东北师大附属南湖学校、清华附属中学(规划中)三大重点学府左右环伺、更有专属国际幼儿园,一站式满足孩子12年全龄精英教育”“实力央企鑫控集团”“拥有‘实验小学科技城校区、东北师大附校’双学区优势”等虚假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构成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虚假广告。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0年7月,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80万元。 慈溪市梁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销售“君宸府”过程中,利用自有微信公众号及宣传图册单页等对外发布广告,宣传含有“专属底层私家花园”“独享庭院幽静,植物王国还是儿童天地,随心打造”等与实际不一致的内容,融易资讯网(ironge.com.cn)消息,构成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虚假广告。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0年7月,慈溪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40万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希望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依法做好广告审查发布工作,自觉遏制违法广告;也请广大消费者加以甄别防范、监督举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