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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平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药械化行政处罚信息,涉及西安平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泰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凤城十路店、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文景路店。

  其中,恒洞金(消息,对西安平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如下: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西未草)市监药罚[2020]10号

  西安平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西安平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91610132MA6UYR0X4M

  安浩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警告。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主动履行

  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