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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IPO:二股东原合伙人份额代持疑云

  时代商学院研究员 陈鑫鑫 

  实习研究员 周俊希

  2021年7月1日,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能源”)进行预披露,拟在深市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为国元证券(000728.SZ),保荐代表人为章郑伟、王凯,目前暂无上会安排。

  据招股书披露,当前魏吉胜家族合计控制胜通能源100%股权,是一家典型的家族企业。胜通能源以LNG(液化天然气)的采购、运输、销售以及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为主营业务。

  随着注册制改革逐步推广,IPO企业披露信息的完整和准确成为重点。

  而时代商学院发现,胜通能源IPO前二股东原合伙人紧急退伙事件疑点重重。子公司遭强制执行、二股东原合伙人失信等情况,该公司并未在招股书中披露,疑似关键信息未披露。此外,由于研发费用率较低,研发人员仅为3人,其募投项目“物流运营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可行性存疑。

  二股东原合伙人疑似让儿子代持份额,背后有何深意? 

  据招股书披露,龙口云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轩投资”)持有胜通能源13.19%股权,苑兆瑞为云轩投资原合伙人。

  同时,招股书显示,2021年4月17日,云轩投资合伙人同意原合伙人苑兆瑞退伙,不再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同意苑兆瑞之子苑炜入伙,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原来苑兆瑞持有云轩投资5.29%的份额,退伙后其儿子持有5.29%的份额。

  苑氏父子同一天分别退伙及入伙,且父子前后持有份额相同,十分疑似份额代持,苑兆瑞父子此举是何用意?

  经时代商学院研究发现,这其中暗藏玄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2020年,苑兆瑞由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已遭列为失信遭执行人,并遭限制消费。

  

  

  那么,苑氏父子的疑似代持的行为,有可能就是胜通能源为避免其IPO受苑兆瑞失信影响而采取的措施。

  可是作为胜通能源的二股东中仅持有5.29%份额的合伙人,苑兆瑞即便成为失信遭执行人,其对胜通能源的影响也不会太大,为何胜通能源要大费周折进行一系列疑似股份代持的行动呢?苑兆瑞与胜通能源及其实控人家族究竟有什么关系?

  上述疑问我们无从解答,但胜通能源IPO前二股东原合伙人紧急退伙的现象,值得深交所及广大投资者注意。

  全资子公司遭强制执行等信息未披露 

  除股东合伙人外,据天眼查资料显示,胜通能源全资子公司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物流”),在2019年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遭法院强制执行,执行金额为7452元。由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已下架,因此我们无法得知具体强制执行原因。但对于此事胜通能源在招股书中并未提及,我们认为,胜通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曾涉嫌违法违规,胜通能源有必要在招股书中对此进行披露。

  

  

  另据招股书披露,2018-2020年(以下简称“报告期”)胜通能源10家其他关联方中,融易资讯网()消息 ,有8家企业遭接连注销,注销比例较高。据天眼查显示,这8家企业都是遭简易注销或决议解散,至于注销的理由却未披露。

  

  

  对于胜通能源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况,时代商学院对此向胜通能源发函询问。胜通能源回复称:公司严格依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要求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研发能力偏弱,募投项目可行性存疑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胜通能源2020年研发费用仅占营业收入0.02%,同时,2020年末研发人员仅有3人,占总员工人数比例不到0.5%;公司员工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比仅为1.89%,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人数占比高达89.91%。

  另外,招股书未显示胜通能源及其子公司拥有任何专利,仅有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其中有3项是受让所得,而原始取得的软件著作权只有2项,且这2项都是将近20年前的成果。也就是说,胜通能源自身已多年没有产出软件著作权。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