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婉清分级代理模式当心微商变“危商”(2)
时间:2021-10-21 16:3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中国科技新闻网通过部分微商推广文案发现,与其说木婉清在卖产品,不如说是在卖“人设”,这些文案基本上讲述一个相似的转型故事:通过木婉清不仅可以瘦身成功,变成气质美女,而且成为代理可以学会一整套财富思维,“月入十万”,实现财富自由。 在此宣传攻势之下,不少最初只有减肥需求的消费者禁不住诱惑而加入到代理团队之中,也想体验一种美好的生活方式,一种逆袭的人生境遇。然而他们却并没有发现,木婉清团队是在通过分享美好的图片、文案,以及组织读书会、分享会来不断弱化其销售模式的弊端,让消费者及代理消除警惕之心,积极投入。 事实上,成为木婉清的代理有一定的门槛,需要提前购买一定金额的产品,而且仅仅通过卖产品赚差价,远远达不到所谓“月入数万”“财富自由”的目标。木婉清所谓的轻松赚钱,其实是通过不断的发展其他人成为代理来赚取费用。 据网友介绍,木婉清的销售体系分为4个等级:“一级”、“总代”、“总监”、“官方”,成为不同级别的代理需要购买不同金额的产品,级别越高,进货成本越低,而且在发展其他人成为代理后,也会得到更高金额的“推荐奖”。不少代理为了尽快赚到“推荐奖”往往从身边人开始“发展”。 (来源:反传防骗联盟) 然而很多消费者及代理被诱惑并砸重金成为高级别代理后,不仅散尽钱财无法脱身,而且也连累了身边被拉进来的亲朋好友。 国家《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事实上,疑似利用网络渠道掩盖其传销本质的企业并不鲜见,例如同样通过微商代理方式销售“随便果”的企业深圳市四季优美实业有限公司已被裁判文书网显示“涉嫌传销”。知名代餐粉品牌“佐丹力159” 相关公司佐丹力健康产业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有媒体报道其已被洛阳市孟津县公安局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 针对木婉清产品功能性、与吉林敖东和华熙生物的合作情况、《体重管理师》认证情况,以及销售模式是否存在问题等方面,中国科技新闻网向木婉清发送沟通函并致电,但截止发稿前未收到回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