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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李君:建议关闭网络直播打赏功能,加大网络直播监管整治力度(2)

针对直播打赏所带来的社会乱象,李君明确建议,应对直播打赏平台收入进行限制,严格控制直播打赏、虚拟礼物等平台分成比例,平台抽成最高不超过10%。

“降低打赏佣金抽成的比例,才能减少平台因利益驱动而无视直播内容下限的行为。”李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因为网络直播的收益主要来源观众打赏的虚拟礼物。而如果关闭平台打赏功能或限制抽成比例,则能有效杜绝主播为获取灰色收益而进行的恶俗、低俗等博眼球和擦边球行为。同时,也需要加强官方的正能量引导,对相关正能量的直播和主播账号给予流量扶持。

此外,李君认为,要健全网络直播法律法规,强化各部门监管力度。他认为,当前的审查制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因此呼吁尽快出台官方的审查制度标准。“包括主播在直播时的衣着、语言、行为等内容,以及打赏的金额、打赏者的具体身份,都应当被纳入审查的范围当中。”

李君还建议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他解释称,网络直播数量庞大,群众的举报是当前最可行的方法之一。因此,李君在提案中建议:一是加强对法规的宣传;二是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合适的举报奖励制度,提高举报积极性。李君强调,要对审查、举报属实的网络直播和主播实行封杀机制并施以经济处罚甚至是行政处罚,增加其违法违规成本。

规范直播行业的打赏行为,早已不是新鲜话题。去年2月,国家网信办等7部门联合引发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已明确提出,网络直播平台应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核查属实后须按规定办理退款。在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上,上述文件也要求,建立直播打赏服务管理规则,应当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对单日打赏额度累计触发相应阈值的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

2021年3月,最高法通报了七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通报中最高法也明确表态:未成年人打赏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无效,如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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