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团团购:曾因传销行为被没收两千多万 现行模式换汤不换药?
时间:2022-03-20 16:0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直报网北京3月18日讯】(微商电商调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电子商务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团购平台开始出现在大众视野之中,近两年来争议频发的嗨团团购便是其中之一。 那么嗨团团购有着怎样的平台背景?该平台因为传销行为遭到了周口市西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怎样的行政处罚?嗨团团购现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这真的是一家没有风险的创业平台吗?近年来,围绕着嗨团团购传出的多条投诉又分别是事出何因?为什么会有用户在嗨团团购平台上购物后被提示“防伪码为假冒,产品为假货”?关于销售的产品,嗨团的官方公众号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传销行为,已遭处罚 嗨团团购的经营主体为洛阳嗨团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7日,原名洛阳嗨团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俊言,股东有吕福刚(大股东)和王晓萌,注册资本1000万元。据官方网站介绍,该公司致力于通过创新的新零售电商模式,建立用户需求互动沟通平台、消费大数据动态分析平台、顾客化供应链定制平台及以新零售体系(B2C+直播电商+O2O)为核心的新型商业生态链,是一家集“大数据研发、品牌推广、产品销售”为一体的平台化科技服务公司。据官方PPT资料介绍,嗨团业务已覆盖全国32省631市,用户人数为60余万,嗨团云屋累计开设800余家。 在公司管理层方面,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何俊言仅为嗨团公司的副总经理(也有说法称其为总经理),嗨团团购创始人名叫王晓萌,来自洛阳,代理商称其为“萌大”,最初为解决手上的存货,这位生于1992年的宝妈创办了清货群。在帮别人清货、帮别人出货的过程中,她最终选择做起社群团购,嗨团团购也就此成为社群团购行业内最早的一批;担任嗨团公司董事长之职的是洛阳嗨团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吕福刚,据公开资料显示,吕福刚是一位土生土长的洛阳人,2013年,吕福刚只身一人离洛外出打工,2017年,吕福刚在义乌正式创立嗨团品牌,短短一年时间内,日发货量逐渐增至10000单以上。2018年,吕福刚将公司总部由义乌迁回洛阳,并将总部设立在洛龙区,2020年平台GMV达30亿。 但在2020年11月,该公司却因传销行为,遭到了周口市西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被罚款200万元,被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务2480.94万元。决定文书号:西华市监处【2020】92号。 目前,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无法查看,但在网上仍有公开资料对本次处罚的细节进行过披露:当事人洛阳嗨团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元月开始,利用嗨团团购微信平台等方式,在开展销售活动时采取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分级发展,在吸收会员时以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作为加入资格;上级对发展的各个下级的营销单数采取分层返利、团队计酬的方式运营,激励发展下线,已达到3级16层,销售商品上千种,人员达255592人次,涉及29个省市。 关于本次处罚的详细内容,以及有关处罚决定书为何不在网上进行公示等问题,本平台通过电话咨询了周口市西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该部门的客服人员表示具体内容可咨询另外一个部门并给了联系方式,而该部门的接线员在接到相关咨询后表示具体内容要问办案人员,但当我们要求其提供办案人员的联系方式时,对方以“回答不了”为由挂断了电话,此后这个电话便一直无法拨通。 三级代理,团队收益 接下来,我们再来关注一下因传销行为被处罚两年后的嗨团团购在当下所推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据推广人员阿丽(化名)介绍,嗨团团购将代理商主要分为三个级别,分别是分销商、经理(也叫“直属”)和联创。消费398元购买产品即可成为分销商;团队有15个分销商,且团队业绩达到5万,即可升级为经理;团队发展了10个经理,且团队业绩达到了200万元,就可升级为联创。成为嗨团团购的代理后,通过转发素材,每让消费者从中消费一单,就可以赚到3到5元的提成。 而这种晋级机制,与以往相比,其实也没有太大的不同,嗨团此前推行的晋级模式为:“10天销售398元嗨团开团的商品就会成为分销;一个月销售8.8万元嗨团开团商品,下级有15个分销就会成为直属;一个月销售350万元嗨团开团的商品,下级有5个以上的直属才能成为联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