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再度“变异” 亟须进行社会“免疫”(3)
时间:2023-09-02 20:2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姚勇介绍,为“美特美”提供APP技术支撑的团伙在北京开设了一家空壳公司,并将主要服务器设置在境外,技术员通过远程操控给传销团伙提供服务,他们试图以这样的方式逃避公安机关侦查打击。案件收网时,辉县警方同步在江西和北京两地,抓捕了多名提供技术服务的人员。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鹏介绍,起初帮信罪的确立,主要是为了打击电信诈骗,针对的是非法使用两卡(银行卡和电话卡)的行为。现在看,也应该注重帮信在网络传销中的作用,加大对其打击力度。另外,帮信罪最高判三年有期徒刑,是个兜底的罪名,如果不能认定为主观故意,就很难按组织、领导传销罪来判决。 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我国刑法中只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而没有参与传销活动罪,使得数万人参与传销的大案只有几名或十几名组织、领导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大多数参与者和帮信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当前网络传销案越来越多,危害越来越大情况下,是否应在立法方面有所考量? 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博雄认为,涉传销犯罪只对其组织者和领导者予以刑罚处置有其法律规制和现实上的考量。在传销案中,一般参与人员往往人数众多,参与者的社会危害性不能与组织、领导者等量齐观,普遍追究刑责过于严苛。另外,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即使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一般参与人员,也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记者采访发现,当前社会对网络传销的认知还存在一些盲点,比如人们对其危害认知不到位,尚未形成像反对电信诈骗一样人人喊打的局面。 上海市警方发现,中老年人传销参与者经常通过网络社交平台推介传销活动,因此建议全民强化甄别能力,掐断其新媒体宣传推广渠道。 有社会人士建议,将重复参与网络传销行为纳入个人征信不良记录,防止网络传销破坏经济发展生态。应加强宣传,像反电信诈骗一样反网络传销,构筑全社会免疫屏障。 (注:文中朱某甲、陈某乙、田某丙为化名) (原标题:网络传销再度“变异” 亟须进行社会“免疫”) 责任编辑:一一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