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2)
时间:2024-08-28 11:2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中国经济时报 点击:次
王琛伟说,《意见》首次正式明确了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即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督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此外,《意见》提出了一整套市场准入制度框架,形成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的工作机制。特别是明确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市场准入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强调将国家层面、地方层面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全都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对“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作出专节部署,其中有很多涉及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前沿领域新亮点新提法。《意见》还创新性地提出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措施,打破原来主要依赖政府监管的传统监管模式,强调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大监管”格局。 在刘向东看来,《意见》有六个方面的亮点值得关注:统一规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明确市场准入的范围及规则界限、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的协同联动、进一步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加大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力度。 “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应抓住政府管理这一关键环节。”刘向东表示,一方面,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清理废除一批妨碍市场准入的法规政策,减少政府对市场准入的干预;另一方面,依法依规开展市场准入的效能评估,发挥好听证制度和公众监督的作用。 蔡之兵认为,一是要立足“准”,确保“准”的标准全国统一。加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禁各地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其他准入条件。二是要立足“入”,确保“入”的管理符合实际。要从国家发展大局进行市场准入的管理,既要确保不同所有制企业能够得到公平的准入机会,也要结合不同行业的发展阶段和实际需求,分类分领域制定优化市场环境实施方案,鼓励和引导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支撑新质生产力的形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