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潮流时尚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六期)
一、抽检编号为XC20331002316437791勺子,抽检编号为XC20331002316437789醋碟,抽检编号为XC20331002316437786饭碗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0331002316437791;产品名称:勺子;消毒日期:2020-07-15;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遭抽样单位:台州高新区玥府餐饮店;消毒单位:台州高新区玥府餐饮店。
抽样单编号:XC20331002316437789;产品名称:醋碟;消毒日期:2020-07-15;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遭抽样单位:台州高新区玥府餐饮店;消毒单位:台州高新区玥府餐饮店。
抽样单编号:XC20331002316437786;产品名称:饭碗;消毒日期:2020-07-15;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遭抽样单位:台州高新区玥府餐饮店;消毒单位:台州高新区玥府餐饮店。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0年8月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上述餐具大肠菌群超标系消毒不合格导致,产品不涉及召回。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向当事人出具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椒市监(餐)当罚字[2020]第42号)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供顾客直接使用的消毒后餐具经检验不符合GB14934-2016的要求,遭判定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3日内改正,并处以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椒市监(餐)当罚字[2020]第42号)。
二、抽检编号为XC20331002316437751碟子,抽检编号为XC20331002316437750白色碗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0331002316437751;产品名称:碟子;消毒日期:2020-07-15;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遭抽样单位:台州经济开发区应记海鲜姜汤面馆;消毒单位:台州经济开发区应记海鲜姜汤面馆。
抽样单编号:XC20331002316437750;产品名称:白色碗;消毒日期:2020-07-15;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遭抽样单位:台州经济开发区应记海鲜姜汤面馆;消毒单位:台州经济开发区应记海鲜姜汤面馆。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3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上述餐具大肠菌群超标系消毒不合格导致,产品不涉及召回。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向当事人出具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椒市监(餐)当罚字[2020]第40号)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供顾客直接使用的消毒后餐具经检验不符合GB14934-2016的要求,遭判定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3日内改正,并处以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椒市监(餐)当罚字[2020]第40号)。
三、抽检编号为XC20331002316437702汤碗,抽检编号为XC20331002316437701桃形盘,抽检编号为XC20331002316437700小碗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0331002316437702;产品名称:汤碗;消毒日期:2020-07-14;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遭抽样单位:台州市椒江鼎尖餐饮店;消毒单位:台州市椒江鼎尖餐饮店。
抽样单编号:XC20331002316437701;产品名称:桃形盘;消毒日期:2020-07-14;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遭抽样单位:台州市椒江鼎尖餐饮店;消毒单位:台州市椒江鼎尖餐饮店。
抽样单编号:XC20331002316437700;产品名称:小碗;消毒日期:2020-07-14;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遭抽样单位:台州市椒江鼎尖餐饮店;消毒单位:台州市椒江鼎尖餐饮店。
(二)风险控制情况
- 凡本网注明"来源:皮盼资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皮盼资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皮盼资讯网,http://www.08654.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