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玩网游打赏主播 43天花掉家里7万多元积蓄(3)
时间:2019-11-22 22:3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新闻网 点击:次
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冯骏律师表示,13岁女孩属于未成年人,在民法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可以对与现行年龄相对应的生活事宜做出判断。一般理解认为,如果女孩用几百块钱购买游戏币,进行诸如电玩城的游戏娱乐是可以的,但陆续使用7万余元用于游戏充值,其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正是基于此,游戏运营商应当“因女孩大额充值行为没有得到父母同意”向女孩的父母返还已经充值款项。 冯骏表示,作为父母,应当固定证据,以证明父母对该大额充值行为不知情,再向游戏运营平台的客服电话进行申报,如该平台拒不受理,则可以父母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款项。此外,冯骏也表示,本事件中,女孩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以及银行卡保管责任,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记者 袁伟)
+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