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战书:坚定不移走“一国两制”成功道路确保宪法和澳门基本法全面准确有效实施——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
时间:2019-12-04 08:3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北京新闻网 点击:次
澳门基本法第一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第十二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上述规定表明,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同时,澳门又是一个实行与内地不同的制度和政策、享有高度自治权的特别行政区。在澳门基本法中,既有充分体现“一国”的内容,例如,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中央人民政府行使的职权或负责管理的事务;同时,又有充分体现“两制”的规定,例如,授予澳门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广泛的自治权力,以及一些可自行处理对外事务的权力。澳门基本法连同香港基本法,是“一国两制”在国家法治上的集中体现。 回归20年来,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贯彻实施了澳门基本法的各项规定,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一国”与“两制”的关系,使中央的权力与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在“一国两制”架构内有机结合、有效运行。能够做到这一点,其中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因,就是澳门同胞始终坚持爱国爱澳的核心价值观,有很强的国家观念、宪法观念,国家认同在澳门社会拥有广泛、深厚的社会基础。澳门回归前,广大澳门同胞积极拥护国家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为澳门的平稳过渡和顺利回归作出了重大贡献。澳门回归后,澳门同胞在珍惜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的同时,坚定维护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历任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主要官员,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主要负责人都由爱国者出任,特别行政区管治团队中的关键岗位牢牢地掌握在爱国者手中,真正实现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澳人治澳”。 澳门同胞高度重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国家民族观念,不断巩固爱国爱澳的社会政治基础,从家庭、学校到社区,深入而广泛地开展爱国爱澳教育,始终把建设好澳门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特别是在宪法和澳门基本法宣传推广方面,特区政府大力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成立基本法推广协会,设立基本法研究机构,建立基本法纪念馆,举办知识竞赛活动,真正实现了基本法进课堂、进社会、进人心,大中小学基本实现了升挂国旗全覆盖。可以说,广大澳门同胞深厚的爱国情怀和广泛的积极参与,是澳门基本法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社会条件和坚实民意基础。 第二,澳门基本法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才能保持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是“一国两制”和澳门基本法的根本宗旨。这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既能够同时兼顾、并行不悖,又能够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任何时候都不应偏废。其中,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民族独立、祖国统一、国家富强,澳门的繁荣稳定才有根本保障。另一方面,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就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更好地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澳门好,祖国好;祖国好,澳门会更好。这是公认的事实。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是澳门繁荣稳定的根本。早在2009年,澳门特别行政区就制定了《维护国家安全法》,在两个特别行政区中率先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宪制责任。此后,澳门特别行政区进一步推进各领域配套立法,成立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机构,举办各类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全面维护国家安全的防护体系。201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后,澳门特别行政区未雨绸缪,主动修订立法会选举制度,增加“防独”条款,明确规定参选人必须拥护澳门基本法、效忠澳门特别行政区,并且立法会议员不得兼任其他国家的政治职务。201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列入澳门基本法附件三。澳门特别行政区很快就相应修改了《国旗、国徽及国歌的使用和保护》本地法律,确保国歌法各项规定在澳门当地得到贯彻实施。20年来,稳定繁荣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凭借营商环境好、市场发育程度高等方面的优势,成为国家双向开放、国际人文交流的重要桥头堡,为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真正实现了与祖国内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彰显了“一国两制”的强大生命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