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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作家协会主席、作家阿来(2)

美国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在《史诗》一书中说:“史诗——无论古老或现代的史诗—所具备的定义性特征是英雄精神,这股英雄精神凌越反讽”。他还说,无论是但丁,弥尔顿还是沃尔特·惠特曼,都充满了这种精神。如果说但丁和弥尔顿的信仰与我们多少有些隔膜,但惠特曼是我理解并热爱的。布鲁姆说,惠特曼式的英雄精神可以定义持续不懈,或可称之为不懈的视野,在这样的视野里所见的一切都因为一种精神气质而变得更加强烈。我想,当我面对灾难,书写灾难,一定要写出灾变在人身上激发出来的崇高精神和英雄气概。如惠特曼为他自己所追求的语言方式所说的那样,要“同时置身于局内与局外,观望着,猜测着。”“我佯装为景象和暗示所迷醉,但我没有迷醉。无论我走到哪里,我的巨人和我在一起。”同时置身于局内与局外,这使语言获得在客观世界和想象世界剪不断往返的自由。“我的巨人和我在一起,”我让主人公在他的亦真亦幻的世界中行动,在他的现实世界中行动,而我作为一个书写者的任务只是“观望”和“猜测”一个凡人、一个如此平凡的人如何依据情感的逻辑演进一个伟大的英雄,这其实也是作者完成自证的过程。我自己出身的族群中有种古老的崇拜体系,是前佛教的信仰。我不是一个宗教信徒,但我对这种古老的信仰系统怀有相当的敬意。它的核心要义不是臣服于某个代表终极秩序和神权权力的神或教宗,而是尊崇与人类生命同在的自然之物。这种信仰相信人的血肉与欲望之躯存在的同时,还有一个美丽的灵魂。他们的神也是在部族历史上存在过的,与自己有着血缘传承的祖先和英雄。这种信仰与纯粹的宗教不同之处在于,后者需要的只是顺从,而前者却能激发凡人身上潜在的英雄品质。这和斯宾诺莎提倡的自然神性是契合的。斯宾诺莎说:“同深挚的情感结合在一起,对经验世界中显现出来的高超理性的坚定信仰,这就是我的上帝概念。照通常的说法,这可以叫做“泛神论”的概念。”表达或相信这种泛神的价值观,必须配合以一种诗性的语言。不是迷信,而是赞颂性的歌唱。我熟悉这样的语言系统。进入《云中记》写作时,我可以从我的叫做嘉绒藏语的第一母语中那种泛神泛灵的观念,泛神泛灵的感知方式转移到中文中来。这并不是说把这个语言系统照搬过来就可以了。一种古老的语言,它已不能充分胜任从当下充满世俗性的社会生活中发现诗意与神性,它的一些特殊况味也很难在另一个语言系统中完美呈现,更何况在书写地震时,它还会有一整套科学的地理术语互相碰撞,这其中既有可能性的诱惑,同时也四处暗伏着失败的陷阱。虽然如此,我还是把这种语言,这种语言感知世界的方式作为我的出发点。

使我能够随着场景的展开,随着人物的行动,时时捕捉那些超越实际生活层面,超过基本事实经验的超验性的形而上的东西,并时时加以呈现。在这样的情境中,语言自身便能产生意义,而不被一般性的经验所拘泥。不会由于对现实主义过于狭窄的理解,而因为执着于现实的表象与重现而被现象所淹没。这种语言调性的建立是基于我的第一母语嘉绒藏语。这是一种对事物、对生命的充满朴素感知的语言,如果将这种生动的感知转为到中文里来,也是我面临的一个考验,在这方面尚未完全变成一个概念与意义系统的古典中文,给了我很好的帮助。在中国古典诗歌中,有许多一个人的生命与周遭的生命相遇相契,物我相融的伟大时刻。那是杜甫所写的“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那样的伟大时刻。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那样的时刻。这些伟大的时刻是身心俱在,感官全开,是语言与情感和意义相融相生的伟大时刻。而中国叙事文学“且听下回分解”式的方式从未对现实取得过这样的伟大语言胜利。《云中记》这本书,在表现人与灵魂,人与大地关系时,必须把眼光投向更普遍的生命现象,必须把眼光投向人对自身情感与灵魂的自省。此时,中国叙事文学中汲汲于人与人关系的那些招术就全面失灵了。只有中国诗歌中那些伟大的启示性召唤性的经验,正是我所需要的,这种在叙事状物的同时还能进行很好情感控制的能力,也正是我所需要的。我发现,中国文学在诗歌中达到的那些巅峰时刻,手段并不复杂,赋、比、兴,加上有形状,有声音,有隐而不显的多重意味的语词。更重要的支撑,是对美的信仰。至美至善,至善至美,至少在这本书里,我不要自己是一个怀疑论者。我要沿着一条词语开辟的美学大道护送我的主人公一路向上。 “花近高楼伤客心,万方多难此登临。” “羌妇语还哭,胡儿行且歌。”巨大的灾难,众多的死亡当然是让人“语还哭”的,但灾难的书写不能仅止于绝望,更要写出“行且歌”的不屈与昂扬。这种叙写与抒发可以同时兼顾的优越特点,我认为正是中文这种伟大语言所擅长的,需要真实与发扬的。《文心雕龙》中说:“傍及万品,动植皆文”,我想就是这个意思。尽管我们对如何完成一部小说有很多讨论,但更重要还是集中在内容方面。而我向来以为,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最最重要的还是语言。有了写作所需的材料与构思,最终还是要等待特定语言方式的出现。在写作过程中,词语间时时有灵光跳跃闪烁,一个写作者就是一个灵光捕手,手里有的只是一张随时可以撒开的网,在语词的海洋重捕捉灵光。一网下去,捕捉到了什么,打开看看,在意义之外,捕捉住了什么?通感。象征。隐喻。精灵般的小眼睛星星般一闪一闪,或者这只是一个准确的词,或者只是一个形意全出的字。暗示了什么,又什么也没有暗示。瞬息之间那个被无数次使用而已麻木的词又复活了。那个老旧的字,站在那里,摇憾它,它会发出声音,新的声调会带来新的质感。如此,一个有新鲜感的文本渐渐生成。词语是它的地基,词语是它的门户,词语是它的穹顶。写作就是召唤词语加入精神世界和情感世界的重新构建。哈罗德·布鲁姆列出三条好小说的标准。第一条就是“审美的光芒”。我想这个光芒必然是来自语言。最后补充一句,我前面说到,嘉绒藏语是我的第一母语。这种语言是我最初进入这个世界,感知这个世界的路径。当我开始写作,作为一个中国人,我用中文写作,我更喜欢把很多人称为汉语的这种语言叫做中文。因为它也是全中华共同使用的语言。在这个意义上,我把中文叫做我的第二母语,我的幸运在于,这两种语言都在不同方面给了我非常伟大的滋养。谢谢大家。

(责编:赵光霞、燕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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