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发布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6)
时间:2019-06-29 20:5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细雨成阴 点击:次
三是部分生态文明重点任务未有效落地。截至2018年底,渤海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未实质推开,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环评会商、统一监测等5项制度尚未建立;8省1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不完善,有的未包含生态环保重要指标等。 此外,有3省少征或拖欠水资源费等19.7亿元,5省结存专项资金26.63亿元,其中3.04亿元闲置2年以上;7省107个项目未按期开(完)工。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在全国范围内,共跟踪审计4.1万个项目,抽查6.5万个单位,推动取消、合并和下放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400多项,减少或清退收费等9亿元,加快实施项目4000多个,落实、收回和统筹盘活资金200多亿元,建立健全制度1500多项,处理处分1500多人。近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近年来,大规模减税降费有效降低了企业和个人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审计发现,截至2019年3月底,还有3省未完成去产能和调结构停产停业关闭企业资格认定,2省因认定不及时尚无企业享受优惠;2省170家高新技术企业未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2省向56户企业多征税1887.32万元,1省向不符合条件单位减税1.2亿元;3省未及时退税3451.8万元,最长超期246天。违规收费依然存在。17省30家单位违规向企业收取检测评审等费用、征收已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向企业转嫁费用、应退未退涉企收费等5.27亿元;12省58家单位依托行政职权及影响力违规摊派或收取评比、中介等费用1.67亿元。 (二)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方面。近年来,有关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力度,授信覆盖面有所拓展,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缓解。银行融资方面,出于防范风险等考虑,仍存在门槛较高、环节多、周期长等问题。截至2019年3月底,抽查的18家银行民营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仅占18.36%(低于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且抵质押时银行大多偏好房产等“硬”资产,专利权等“轻”资产受限较大。民间融资方面,渠道相对多元,但小额贷款公司利率一般为10%至20%,民间和网络借贷利率多高于30%。一些银行要求民营企业续贷时先还旧再借新,企业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等高成本渠道筹集“过桥”资金,延伸调查的393家企业“过桥”借款年化利率最低36%、最高108%。 (三)“放管服”改革方面。7省9家单位未按规定取消或下放10项行政审批事项及前置条件;1个部门和2省2家单位存在扩大审批范围、审批不及时等问题;10省32家单位在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等活动中设置地域、注册资本等不合理条件;2省18家单位对外资企业的备案事项进行违规审批或未按时限办理。还有11省36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中存在规定调整滞后、平台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如13市已建成电子证照库,但按其现行规定仍需现场提交原件。 (四)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方面。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审计持续跟踪清欠工作进展情况,指出12部门和19省少报98.92亿元拖欠账款后,多数单位已整改。有的地方因财政困难,拖欠账款尚未有效解决。还有26省和8部门的159家单位违规收取或未及时清退35类保证金82.67亿元,1家单位限制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 (五)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抽查69家科研院所2015年至2017年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及作价投资等合同(总金额52亿元)履行情况发现,32家3年成果转化低于1000万元,其中12家成果转化为零,相关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是成果转化率低的重要原因。现行政策对科技机构和科技人员界定偏窄,对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公司、科技人员合伙企业等均按普通企业对待,不给予税收优惠,使3家单位3个项目的科研团队增加税负2957万元。科研机构及所属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变更审批程序也较复杂,制约成果转化效率。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问题在科研管理领域仍然存在。审计调查的139所科研院校3年来共接受财政、教育、科技等部门开展的财务检查、结题验收等各类检查3385次,其中1204次(占36%)以“审计”名义开展(实际仅12次为国家审计)。如某高校14个月内连续接受4个部门对同一课题结题验收、经费使用等检查,且结果互不相认,影响正常科研和教学工作。 六、金融和企业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22户央企和5家中央金融机构,同时调查了23家村镇银行和部分地方金融机构。截至2017年底,22户央企和5家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资产总额同比分别增长6.2%、7.2%。发现的主要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