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办公如何支付工资?湖北省人社厅对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答疑(2)
时间:2020-03-30 12:3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答: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企业可以与工会和职工协商,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12 问:企业复工后,职工担心感染新冠肺炎不肯返岗应该怎么办? 答: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要指导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不愿复工的职工,要指导企业工会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企业可依法予以处理。 13 问: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或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该如何处理? 答: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若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员通过电话、在线视频等非接触沟通方式组织双方调解;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的外,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此外,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通过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以及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14 问:受疫情影响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怎么办? 答:对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无法到仲裁机构参加庭审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