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解放农商行成“老赖”: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曾因违规虚增存贷款被罚
时间:2020-11-11 23:2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原创蓝鲸银行 占健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遭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近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融易资讯网(ironge.com.cn)消息,焦作解放农商行遭列为失信遭执行人。 信息显示,此次失信遭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是,执行法院为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遭执行人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2020年10月27日,该行遭列为遭执行人。 (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遭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上述条例还指出,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遭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蓝鲸财经查阅发现,该行自2003年以来,均未披露相关财务数据。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焦作解放农商行因三类违规行为被罚,分别是虚报金融统计报表;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调整、审核;未按要求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共计遭处以21.5万元罚款。 2019年1月,因违规虚增存贷款,焦作解放农商行遭罚款20万元;该行相关责任人职卫星因对该行违规虚增存贷款的行为负领导责任,遭处以警告处分。 天眼查信息显示,焦作解放农商行于2007年07月1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薛新明。注册资本经过两次变化后,目前为15584.3343万人民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