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嵊州市奇鹏副食店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时间:2020-12-03 09:5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嵊州市奇鹏副食店销售的灵山山泉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嵊州市奇鹏副食店销售的灵山山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0-09-11,融易资讯网(ironge.com.cn)消息,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余姚市康怡纯净水厂),铜绿假单胞菌(n=5)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0年10月20日向嵊州市奇鹏副食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No:202036222的检验报告,并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灵山山泉饮用纯净水产品。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是当事人于2020年9月14日从嵊州市樵夫供水站购进,购进数量共计70桶,购进价5瓶/桶(不含桶价格),合计35元。70桶纯净水除抽样了7桶,其余已全部销售完。由于购买对象为流动散客,所以无法召回。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工作。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