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传销案件70起,罚没2900多万元!浙江公布一批打击网络传销典型案例
时间:2025-02-15 19:4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点击:次
道道网讯 2024年,浙江省打击传销工作以打击网络传销、聚集式传销为重点,持续保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重打严查”的高压态势。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70起,结案56起,罚没2900多万元。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网络传销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抵制意识,自觉防范传销、抵制传销、远离传销,同时强化执法震慑,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省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打击传销)发布2024年全省打击网络传销典型案例。 案例一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浙江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 2023年3月15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转办线索,对浙江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组织策划传销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下半年推出一款名为“某某购”APP的电商平台,并通过该平台销售商品。为吸引平台用户,当事人于2019年8月13日开始在平台推出礼包活动,销售399元、499元两种礼包,并相应设置会员等级制度。会员分为普通会员、服务商和运营商三个等级,平台用户只需要在平台任意购买一个礼包即可成为平台的普通会员,并获得推广他人购买礼包的权益。平台会员与所推广的会员会形成固定的上下级关系,当事人根据各级别的会员与形成的上下级关系制定了一套奖励政策。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组织策划传销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1月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910.87万元、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某利用互联网传销案 2024年4月16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移交案件线索,反映王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2024年5月31日,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涉嫌组织策划传销活动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1月19日上线运营交易平台,通过邀请他人注册成为会员的方式发展人员,并通过给予会员提成和级别提升等方式促使会员邀请他人成为会员,形成上下级关系,不断壮大平台会员数量。对平台会员以其直接发展人员产生的虚拟货币数量计算和给付虚拟货币,并以其发展人员的级别和所有下线持有的“矿机”数量为条件,设置了4个级别,根据所处级别获得不同比例的虚拟货币奖励分红。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属于组织策划传销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93.76万元、罚款125万元并没收用于平台经营设备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 2024年4月,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上级转办线索,对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派某”项目涉嫌组织策划传销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自主开发了“派某”APP,为第三方公司招揽“租机”业务,从第三方公司获得返利后当事人根据层级再行分配。用户在该平台绑定微信免费注册会员,成为合伙人(普通会员)。合伙人花费68元或邀请25人注册可升级为超级合伙人(超级会员)。超级合伙人根据团队内成员邀请情况划分为V1-V7等级,可获得更高收益、招募奖励和团队奖励。根据当事人的奖励制度,三代以内的上级会员可获得部分下线利润为奖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