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区柯克导演的《迷魂记》是否适用于“推理万能公式”?
时间:2020-07-07 16:2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皮盼新闻网 点击:次
希区柯克导演的《迷魂记》是否适用于“推理万能公式”? 《迷魂记》又名《眩晕》,是希区柯克于1958年导演的一部电影,被视着希区柯克最优秀的几部电影之一。 笔者认为这部电影应该排在希区柯克最佳电影前五部之列。 应该有一个规律,就是希区柯克的电影,一旦触摸到时事、社会、国际题材的时候,便会显出逻辑方面的欠缺,但只要专注于人物的内心世界,总是能够达到一种物我两忘、浑然一体、灵肉交融的境界。 可以看出,希区柯克电影的强项,是他对人物灵魂的捕捉与阐述,这一点上,使他的电影,不同于那些纯粹的侦探影片,与克里斯蒂与福尔摩斯这类从外在视角破解悬疑的风格迥然不同。 那么,《迷魂记》这样的带有鲜明人心揭秘的电影,是否符合笔者归纳出的“推理万能公式”呢?
希区柯克导演的《迷魂记》是否适用于“推理万能公式”? 那么,不妨让我们从“推理万能公式”来套用一下希区柯克的这一部电影,看两者是否有匹合性。 推理影片林林总总,但万变不离其宗,总有一个内在的核心架构。 笔者为此总结出一个“推理万能公式”,在对克里斯蒂、东野圭吾这些推理界的知名作家的作品进行套用时,适用率达到百分之百。
希区柯克导演的《迷魂记》是否适用于“推理万能公式”? 下面先将这个 “推理万能公式”罗列如下: 第一种:找祸型(无人策划)。它是指一个无关的小小的因素,与主体案件没有关系,只是在偶然的时间里,出于偶然的原因,恰好撞到主体案件的范围内,从而被当成了主案件的前因,诱导误会。比如在福尔摩斯探案的第一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中,房东女主人因为痛恨死者的无耻行径,曾经唆使自己的儿子殴打过死者,被警察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凶手。 第二种:嫁祸型(有人策划)。这里分两种。 一是推卸型。其机制如下:1、证明自己不在现场,没有作案时间。波洛探案中的《阳光下的罪恶》、《尼罗河上的惨案》,肇事者都在努力制造自己不在现场的虚假表象。2、移动作案时间。比如波洛探案中的《滴血的钻石》,凶手早已害死了老者,但通过手动绳子,操控了屋内的物品,并用玩具发生尖叫的声音,以达到死者才死的假象。作案时间的推移,可以有效地逃避嫌疑。3、装作受害者,其目的也是改变作案时间,造成作案时间的变化。这是最高深的一种障眼法。如扮作死人,其实人并未死。克里斯蒂小说中公认最好的一部作品《无人生还》就写了一个被害死的人,其实就是真正的作案人。 二是转嫁型。这一种类型比较简单,也就是凶手找一个替死鬼,引导注意力。在《血字的研究》中,作案人是在墙上故意留下了一个神秘组织的“血字”符号,以达到转移注意力的目的。 《迷魂记》的主体故事,是刚刚离职的警察斯考蒂受同学加文之邀,去监视加文的神神叨叨的妻子玛伦,由此他在不由自主之中卷入到一个圈套里。对照我们的这个公式,他典型的属于万能公式里的“第一种:找祸型”模式。当然,从影片里加文的角度来看,这个电影的框架也可以适用于“嫁祸型”,但希区柯克的电影里,向来没有破案的视角,所以,我们按照电影里一直以斯考蒂的视角来面对迎面而来的扑朔迷离事件的话,我们将它纳入“找祸型”的模式,显然是成立的。
希区柯克导演的《迷魂记》是否适用于“推理万能公式”? 影片里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节点,是那座具有“瞒天过海”功能的“塔”。 (责任编辑:admin) |